鹤峰:新农合方案作调整 医疗扶贫更扶心

09.11.2015  09:10
 

  

  (通讯员雷丽 汪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鹤峰县部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最大瓶颈,自精准扶贫活动开展以来,鹤峰县及时调整门诊重症医药费用统筹补偿方案,将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扶贫行动落到了实处。

  调整后的新农合重症医药费用统筹补偿方案,一是病种范围扩大,由原来省、州、县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20种门诊重大疾病基础上增加了6个病种;二是补偿比例提高,比全省平均补偿比例高出10%;三是年度补偿封顶线大幅度提高,根据病种治疗费用区别,由原来600元提高到3000至10000元。方案调整后,大大减轻了参合农民门诊重大疾病治疗的压力,有效缓解了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做出了积极贡献。

  新出台的新农合重症医药费用统筹补偿方案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据统计,截止11月1日,仅一个月的时间,鹤峰县参合农民因患门诊重症获得新农合救助的达到59人次,共发生费用17.27万元,新农合救助12.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