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公安局禁鞭工作初显成效

25.01.2017  14:08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25日电 (顿国琼)“您这里有没有烟花爆竹卖?”“没得了,禁鞭一开始,我就没进过货。”……腊月二十五上午10时许,在鹤峰城南新景添超市,鹤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立科仔细检查有无鞭炮销售情况。

  “各种超市和小卖部,往年占据货柜的烟花爆竹一点都看不见,都是各种年货替代。”张立科说。

  今年是鹤峰县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第一个春节。2017年1月1日起,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监管,兵分13个小组,对容美村、康岭村等13个地区进行全天候全覆盖巡查,重点巡查容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李依军、治安大队长张立科、民警戴鹤刚是日班负责巡查容美村的小组,他们将巡查重点放在车站路、中坝路、后坝路沿线的商铺、摊贩。“只要严查烟花爆竹销售,把源头管住了,违规燃放的问题就基本能解决。”李依军说。

  从益通车站、城南、到满山红大道,从副食店、小超市到摊贩,一路巡查,略显寂静的街区没有爆竹鸣响,巡查小组听到的都是“没有销售烟花爆竹”的回答。在巡查小组看来,这就是大家对禁鞭的支持。

  往年,洪家坡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灾区”,巡查小组特意来到此处的几个超市。“你们铺子这一带放鞭炮的情况比较严重,如果发现有人放鞭,请打110向我们举报。”检查完仓库,张立科特意叮嘱老板。

  “那是肯定的,要是有人放鞭,我会马上联系派出所的。”老板欣然点头,一口答应着,“禁鞭是一项好政策,自从禁鞭后,空气都清新了不少。”下午5时许,日间禁鞭巡查告一段落,晚班民警开始上路,他们将继续巡查直到次日凌晨。

  自城区全面禁鞭以来,该县公安局已张贴禁鞭通告500余份,发放《至城区及周边村居民的一封信》3.1万余份,出动禁鞭车宣传车3台,截至目前,暂未发现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禁鞭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春节期间,禁鞭监管绝不放松。张立科说:“从除夕到正月初六,县公安局13个工作小组将持续加强禁鞭巡查,一旦发现违规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依法严厉查处。”(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