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车高速逃费488次 被车道栏杆砸中也不停车

17.05.2018  12:32

  一辆小轿车正通过京港澳武汉西出口ETC通道时,后面突然贴上来另一辆车。前车通过后,车道栏杆突然放下,正砸中后车的前挡风玻璃。让人奇怪的是,后车并未因此停留,而是快速驶出了高速……被砸了为何不停车?原来该车就是为了逃费。

  近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了解到,在武汉各个高速公路收费站,类似跟车逃费的车辆越来越多。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称,逃费车辆或将被纳入高速公路黑名单,全省高速禁行。

  有车一年跟车逃费488次

  “跟车逃费不仅给高速营运造成损失,还容易与前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武汉西收费站稽查工作人员张勇说,上月该站就查获一辆跟车逃费的车。

  3月27日下午,收费站工作人员巡查发现,有两辆轿车一前一后进入ETC专用通道准备出站,后车挨前车很近,两车间只有一两米。因为两车距离太近,前车通过后,车道栏杆都不能正常落下。车辆出站后,稽查员对该车2018年通行路径、时间等信息逐条筛查,发现该车在进站时均有领卡记录,却都没有出站缴费记录。稽查人员这才明白,该车是利用ETC车道抬杆放行车辆的间隔,尾随前面正常通行ETC的车辆直接闯杆,来达到偷逃通行费的目的。

  本月14日,记者在武汉西收费站的监控录像中看到,逃费的是一辆仙桃牌照的黑色轿车,车牌号为鄂MA18××。该车通过车道时,距离前车始终只有一米多,通行速度很快。在另一段视频中,一辆逃费车因为离前车稍远,车道栏杆放下时正好砸中逃费车,可即使被砸,该车也没停。

  张勇介绍,2018年 1月起,鄂MA18××以这种方式闯高速ETC通道64次,偷逃过路费2255元。4月11日,稽查人员与车主联系后,其承认逃费事实,主动补缴了全额通行费。

  记者采访得知,不仅在武汉西,在机场二通道黄花涝收费站、龚家岭收费站、青龙收费站等多个收费站,从去年起,就不断有车辆通过跟车的方式逃费,而且数量越来越多。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营运费收稽查大队队长樊超表示,该队查获的跟车冲岗逃费车辆中,逃费最多的是一辆武汉籍小客车,去年一年逃费多达488次,逃费金额1.5万余元。

  逃费车辆多为载客黑的

  张勇告诉记者,据鄂MA18××车主称,因为经常载客从仙桃至武汉,为了减少费用支出,就抱着侥幸的心理耍起小聪明,在高速上多次紧跟在ETC刷卡缴费车辆之后冲岗偷逃通行费。跟车逃费时,司机会取下车上ETC电子标签中的“通衢卡”,使得ETC系统不会扣费。

  龚家岭收费站一位稽查人员表示,该站日通行量约两万辆,跟车逃费的车辆也比较多,几乎每天都有。在该站跟车逃费的车辆多为黑的,经常来往武汉和黄石、黄冈等地。这些车选择逃费的时间多为车辆通行高峰期,因为此时车多,如果到了凌晨左右,逃费车见无车可跟,就会选择人工收费通道进出站。机场二通道黄花涝收费站工作人员称,在该站跟车逃费的车辆也多为黑的。

  多个收费站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跟车逃费的方式从去年就出现了,而且数量在变多,一些车主还会向其他车主传授逃费经验。“都是跑黑的的,有自己的圈子。”黄花涝收费站工作人员说,稽查人员曾经潜入一个QQ群,不少人在群里分享逃费经验。

  为何逃费车越来越多?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与我省高速公路ETC通道的建设有关。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ETC通道早在2008年就开始建设,可当时有ETC通道的收费站少,全省只有五六万车主办理ETC。而现在各个收费站都有了ETC通道,2015年,我省高速ETC系统与全国系统联网后用户激增,目前办了ETC的车主多达260多万,随着使用ETC的用户的增多,跟车逃费的现象也就增多了。

  逃费车辆或将被列入黑名单

  多名收费站稽查人员告诉记者,有些跟车逃费的车主即使被稽查人员查获,依旧不愿意补缴费用。有的人直接开车逃跑,还有的人甚至驾车试图冲撞稽查人员。

  针对跟车逃费的现象,难道没有什么有效的治理方法吗?记者从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了解到,已经有收费站引入了“ETC防作弊系统”。

  樊超介绍,以前查逃费车,得通过巡查人员在收费站仔细观察,现在引进了这套系统后,就能自动识别逃费车,只要跟车逃费,系统就会记录下车辆的车牌,稽查人员再通过系统,确认该车是否属于逃费。上个月,龚家岭收费站引进了该系统,已经发现了30辆逃费车辆。截至目前,该收费站已经找到了其中的9辆车,并追缴了费用。

  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除了引入“ETC防作弊系统”,他们还会将逃费车的车辆信息录入高速公路的黑名单系统,进入黑名单的车辆,将无法在我省高速公路通行。

  此外,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对闯关车辆还可以额外加收通行费,如果逃费达到一定金额,还可以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甚至被法院判刑。目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也在考虑与有关部门联动,将车辆逃费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这样能更好地遏制逃费现象。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