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莹 陈有信:东湖高新区关于便民办证服务的调查报告

29.05.2014  03:14

习总书记强调指出: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要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纠正老爷作风、衙门风气,杜绝吃拿卡要那一套,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东湖高新区通过强化教育、增加人员、增设窗口、配备设备、简化程序、完善制度等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精神。近日,为了更好地推动计划生育便民办证服务工作,让群众进一步快捷方便的办理计划生育证件,东湖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带队开展了此次调查。

一、调查方式

随机调查8个街道的32名在元月份办理《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的对象,以是否网上直接办理,是否计生专干代办或本人直接到街道办理,是否一次性告知,是否设置前置条件,是否落实首接首办责任,是否收费或收取押金,是否服务周到,是否一次性办结,是否满意,对便民办证服务的意见或建议等为主要内容,通过电话的形式进行回访调查。

二、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便民办证工作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普遍认为没有跑冤枉路,大多数是计生专干代为办理,网上办证,街道直办,不收取费用,一次性办结,办证快捷,满意率达到96.9%。

三、意见问题

(一)推诿现象。 个别专干以户籍在本村而本人不常住本地为由,存在推诿现象,未落实首接责任制。此对象本人到街道办理,街道立即给予办理,对象还比较满意;

(二)政策不熟。 个别专干政策不熟,《生育证》的办理虽然未超过规定时限,但对象仍然认为办证时间过长。

(三)发证延迟。 个别证件办理完之后未及时将证件发放到对象手中。

(四)证件遗失。 个别对象反映代办人员在办理《生育服务证》时,将小孩《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代办人员反馈说已送还当事人,证件可能存在遗失情况。

(五)收取费用。 有2例存在收取费用情况,一例是在办理《生育证》过程中,户籍在市外省内,该对象在原户籍地签章时被收取10元的签章费用。另外一例是该对象因“农转非”改制过渡到期,检查该对象是否是在改制到期前怀孕,对象做了一次B超,费用48元由对象本人承担。

四、建议对策

  进一步优化办证类型,完善和深化办证制度,加强宣传引导,畅通便民办证渠道,转变工作作风,扎实推进便民办证服务工作。

(一)优化办证类型

进一步优化办证类型,建议取消《生育服务证》办证制度,符合一孩生育条件即可生育。请上级政府部门出台制度做好与公安、劳动社保等部门的衔接。

简化和下放《生育证》的办理,将《生育证》审批权限下放到街道级,落实网上个人申请直接办理,街道计生办直接受理办理,村(社区)居委会代为办理三种形式。

对确有实际困难的,由计生专干主动上门办证,所有证件尽力做到即时办理。

  (二)深化办证制度

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首接责任制度,限时办理制度,网上申请办证制度,代办服务制度,个人承诺制度,免费办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计生队伍的培训教育,提高职业素质,对服务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差的工作人员和失职渎职人员严格追责。

(三)加强宣传普及

通过在网站、社区电子显示屏、计生公开栏、宣传单、办证指南等形式,将计划生育各类证件办理的程序、条件、材料、时限、是否收费、服务承诺、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不让群众跑冤枉路,做到各类证件及时办理,一次性办结。

责任编辑:陈    军

稿件来源:武汉东湖高新区社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