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驾驶与他人变道加塞后引两车碰撞事故

07.02.2017  14:07

   中新网湖北新闻2月7日电 (王佑新 韩长鸿)“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十次事故九次快”……这些交通安全警示语,驾驶员人人信口拈来。但还是有一些驾驶员开车上路后,就把这些警示语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2月6日,在鄂州市汽李线豪威城市广场红绿灯路段,一驾驶员因“醉驾”、“路怒”引发一起交通事故。6日14时30分许,朱某(男,38岁)驾驶鄂G1M×××号牌小型客车沿汽李线由长农向鄂州城区方向行驶。因赵某(男,39岁)驾驶鄂G70×××小型客车在汽李线汉鄂高速鄂州西灯控路口加塞,经过该路口的朱立奎立即驾车超越赵某车辆。从汉鄂高速大队至豪威灯控路口600多米路段,前方的朱某多次阻止后方的赵某超车。当两车行驶至豪威灯控路口右转专用道路段时,朱某为再次阻止赵某车辆右转,突然刹车,致两车发生碰撞。

  经过呼吸酒精检测,朱某的检测结果为:82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警方提醒:车辆越来越多,驾车上路,经常会遇到堵塞情况,驾驶员要克服浮躁心态,不要出现变道加塞、乱鸣喇叭等现象,要平和心态、耐心等待,有序通行。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与幸福,请广大驾驶员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等耳熟能详的警示语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