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男子酒驾被查不悔改 半年不到又醉驾

31.05.2020  02:50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30日电 (李琦雯 杨瑞)“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想必所有驶人都已牢记于心。所谓酒与车钥匙不可兼得,拿起酒杯,就应当放下车钥匙。然而,总有少数驾驶员心存侥幸,一次酒驾后不悔改,竟变本加厉:无证+二次酒驾。

  5月27日晚10时许,在襄阳市襄州区光彩云湾路附近,一辆轿车被正在设卡检查的民警拦下,在执勤民警要求出示证件时,司机显得十分紧张,支支吾吾半天拿不出驾驶证且满身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08mg/100mL,达到了醉驾标准。经公安网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驾驶员翁某于2019年12月28日,在二广高速1562公里隆中收费站,曾因酒后驾驶被依法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经询问,5月27日当晚,翁某从六点多和朋友们一起喝酒,一直喝到晚上十点,想到离家近,且光彩云湾路不属于主干道,他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谁知没走多远就被拦到了。在事实面前,翁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悔不已。目前,翁某的车辆已被暂扣,他将面临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申领的处罚。同时,翁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不少驾驶员觉得酒驾只是被处以罚款、记分和暂扣驾照的处罚,殊不知“累犯”将被拘留并吊销驾照。襄州交警提醒大家:只要有一次酒驾行为,就将会终生记录在案,二次酒驾还会加重处罚,失去驾驶资格。因此,作为驾驶员请您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