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召开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动员大会

11.10.2014  11:02
 

    

  

  10月10日上午,潜江市召开全市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动员大会,就全市新一轮驻村帮扶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会议由市委组织部部长张志鹏主持,市委副书记龚定荣作动员讲话,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党委书记、分管扶贫工作领导及相关市直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萍、副市长王玉梅、市政协副主席何伟列席会议。

  龚定荣指出,各地各部门和驻村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帮助贫困人口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村的发展环境,加快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龚定荣要求,各驻村工作队要紧紧围绕七项重点内容开展工作:一是做好扶贫政策宣传;二是帮助做好建档立卡工作;三是制定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计划;四是整合资源,集中用于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项目建设;五是因村因户施策,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六是着力加强生产生活环境等民生改善工程;七是做好强基固本工作,增强村“两委”班子凝聚、服务、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龚定荣强调,要加强领导,严格考核,确保驻村帮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建立驻村帮扶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负责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管理、督办考核和总结表彰等工作;各地政府要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力推进。二是要周密安排部署。驻村帮扶单位要从政治素质高、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中选派2—3名工作队员,并在2014年10月中旬前调整到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三是要严明组织纪律。驻村干部要坚持常驻贫困村,每月不少于8至10天时间在贫困村吃住。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五不准”,即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收受所驻村群众的财物,不准接受基层单位的宴请,不准在所驻村报销应由个人或者帮扶单位承担的费用,不准挪用帮扶资金。严格遵守驻村考勤和请假制度,因事外出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四是要落实保障政策。各驻村帮扶单位要确保驻村工作队有一定的工作经费。干部驻村工作期间,驻村干部在原单位的有关待遇保持不变,驻村工作期间发生的食宿、交通、差旅补贴等费用,由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执行。五是要强化督查考核。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的重点,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内容,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脱贫成效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六是要深入总结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大力宣传推广,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