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31.05.2014  20:43

我国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重点部署了对食品中污染物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进行清理整合。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牵头,组织农业、卫生、质检、粮食等领域科研院所专家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标准进行修订,形成新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新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标准已于2012年11月13日发布,自2013年6月1日正式施行。在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执行。

新标准逐项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基本满足我国食品污染物控制需求,适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