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安委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行业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省安办先后组织开展了全省水上交通和全省综合监管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督查开展情况
(一)水上交通。
自6月2日至6月7日,在全省范围内长江及内河水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督查活动。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厅、长江海事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分4个督查组对武汉、孝感、鄂州、黄冈、襄阳、十堰、宜昌、荆门等地,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式,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重点对省内部分通航水域(含长江干线湖北段)、港口、码头、渡口、水运企业和部分运输船舶、乡镇船舶及渔船进行了检查督查。
(二)综合监管领域重点行业。
6月11日至6月20日,省安办组织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和省消防总队,分4个小组对武汉、襄阳、鄂州、黄石、咸宁、黄冈、十堰等地,采取“四不两直”,明、暗结合、暗访暗查为主方式,对水上交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及涉氨涉粉等行业企业(场所)进行了综合督查。
二、各地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 十堰市委书记周霁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十堰市长张维国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查隐患、查漏洞、查违章、查失责”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鄂州市市长叶贤林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检查。黄冈市委书记刘雪荣要求市政府迅速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陈安丽市长要求全市迅速行动,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襄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秦军要求各级各部门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措施有力。 各地安监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省住建厅在全省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省公安交管局结合 “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全省组织开展查企业安全管理、查车辆安全状态、查从业人员资质、查交通安全宣传和整治车辆严重违法行为、整治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运输、整治车辆不落实动态监控、整治农村客运非法经营的“四查、四治”行动。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开展水上交通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学生暑假和迎暑度夏期间的交通安全,并派出督导组,分赴全省各地检查督导。省旅游局未雨绸缪,早行动、早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漂流项目安全专项督查。省消防总队认真吸取河南“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省内近期连续发生多起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排查整治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是企业自查自纠,认真整改。 各企业在贯彻落实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自觉性有了进一步提高。各涉水企业积极主动联系气象部门,实施掌握第一手气象资料,严防因天气突变而导致水上交通事故。黄石市轮渡公司主动对其趸船进行了改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轮渡船进行停航整改。省客集团在全集团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培训、大教育,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切实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仍存在安全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投入不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较低,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得不够深入,“两化”体系建设急需加强。
二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够,部分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调客观因素多,主管能动性发挥不够,尤其是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够。
三是安全生产工作内生动力仍不够强, “政热企冷”、大企业较为重视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仍待加强的现象仍较普遍。地方党委政府督导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内部建立全过程、全员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并切实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两化”,及时排查隐患,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推动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急难问题和突出问题。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企业内部人人身上有安全责任,全员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明确行业管理部门在安全监管上的职责、责任,提高其督促指导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能力。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政府负总责,安委会综合协调,行业部门具体监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源头监管,形成从项目规划、立项、资金投入、企业投产、日常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管。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