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警方“七项措施”全面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

07.12.2015  15:57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7日电 (丁永涛)公安派出所作为直面社会、直面群众的一线部门,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和依托。其工作职能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公安工作的成败。对此,咸宁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四项建设”工作要求,于12月3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派出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将派出所的规范化建设细化分解为7大项22小项内容,以更好更充分地发挥派出所综合性战斗实体作用,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进一步提升整体形象。完善外观标识。依据公安部《公安派出所外观标识管理规范》规定,及时完善派出所建筑外观和标识标牌,对标识标牌陈旧、破损、脱落的要及时进行修缮,确保派出所外观形象、标识标牌做到统一整齐、干净整洁。严格功能分区。严格按照《湖北省公安派出所用房分区设置规范》规定,设置接待区、办公区、办案区、生活区。每个区域相对独立,各功能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统一标识。保持环境卫生。要认真保持派出所环境卫生,做到所容所貌保持干净、清洁卫生。

  ---进一步严格内务管理。严肃警容风纪。民警、辅警工作时间一律严格遵守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言行、仪表认真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做到举止文明,精神饱满。规范内部管理。工作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要及时悬挂上墙,内部管理制度悬挂要统一规范,武器、警械、车辆、业务工作基础台账和档案管理规范有序。严格值班备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落实民警首问责任制,确保不发生值班备勤人员脱岗漏岗现象。

  ---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优化户籍办理业务。健全户籍办理工作制度,透明工作流程,严禁办理过程中乱收费、乱作为及“冷硬横推”现象,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设置警务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制度、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内容要及时更新;公开报警求助、举报投诉或监督服务电话。落实便民服务措施。设置低台敞开式户籍窗口,在窗口设置座椅、笔墨、老花镜、饮用水、办事告知单、警民联系卡等便民设施。饮水机应保持饮水卫生和安全,保证水质不过期。夜间报警门铃使用无故障。

  ---进一步强化基础信息。规范信息采集模式。要明确基础信息采集项目、标准和流程,确保各类基础信息全面采集、及时录入、动态更新。建立网上警务服务。建立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QQ群、公安微信、微博等平台,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网上服务。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接处警。严格按照《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公安民警单警装备佩戴规定》执行,确保出警迅速及时,无延误现象,提升有效出警率。规范执法行为。执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法律文书规范、完备。同时,加强辅警管理,规范辅警行为。

  ---进一步落实警务保障。按照《公安派出所装备配备标准》,配齐派出所武器警械、防护器材、警务车辆、计算机、执法记录仪、警务通等装备,根据派出所工作和实战需要,不断提升装备水平。

  ---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自查自纠。全市各地公安机关要及时开展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自查自纠,规范派出所执法办案、内务管理、台帐登记、装备管理、值班备勤、纪律养成、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要定期深入派出所,加大“五访”力度,及时查找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推动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深入发展。

  咸宁市公安局明确规定,该局将从即日起,不定期对各地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通报。对连续两次被通报问题的派出所,市局将对其主要领导约谈、问责。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