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动法》《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知识网络有奖竞赛的通知

19.08.2014  12:18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为普及劳动法律知识,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不断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意识,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纪念<劳动法>颁布2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今年年初普法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劳动法》《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知识网络有奖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用人单位干部职工。

二、时间安排

(一)竞赛实施阶段:8月20日至11月15日。参赛人员登录湖北工会网进入网络竞赛专栏注册参加比赛,由网络自动评分,实时显示成绩。

(二)奖励兑现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底。省总工会法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竞赛个人奖进行抽奖,对地方和单位组织奖进行评定。获奖结果将在湖北工会网上公布。

三、竞赛规则     

(一)注册答题。竞赛活动采取网上随机出题、网上答题、自动评分、自主竞赛的形式。参赛者只须登录湖北工会网,点击网络竞赛专栏。输入姓名、手机号码、选择参赛人员所在单位或地区完成注册登记,随后可登录答题。手机号码将作为本次比赛个人奖抽奖的唯一依据。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

(二)计分方式。竞赛试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为依据,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每次随机生成一套30题的试卷。其中单选15题每题3分、判断10题每题3分、多选5题每题5分,满分100分。多选题错选、漏选或多选均不得分。

(三)答题时限。系统设置答题时间为60分钟(一般15分钟可以完成)。进入答题页面后系统将自动开始倒计时。页面显示试题及答案选项,参赛者通过鼠标点击选项作答,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可随时修改选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卷并提交,超时系统将自动提交。提交试卷或超时自动交卷后,系统自动显示答题得分。

(四)作弊行为和处理办法。作弊行为是指通过非公平不正当途径获取竞赛得分。对于作弊行为的判断,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对出现作弊行为的单位,第一次提出警告并在湖北工会网通报批评,出现两次及以上者,取消其参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奖励办法及奖项设置

(一)奖励办法。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其中,个人奖,答题结束后从获得满分和80分以上的参赛者中随机抽出优胜奖和参与奖各300名;组织奖,根据职工参赛人数占参赛单位和地方职工总数的百分比,从高到低排名确定。

(二)奖项设置

1、个人奖:

个人优胜奖:  300名,各奖励100元电话费   

个人参与奖:300名,各奖励50元电话费

2、组织奖:

地方工会5名,企事业等单位工会3名,各奖励2000元,并颁发证书。       

五、活动要求

网络竞赛活动是今年省总工会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纳入本年度六五普法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单位要把这次网络竞赛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早动员、早部署,积极做好组织职工参赛的各项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赛热情,最广泛地组织职工群众参加网络竞赛活动。

网络竞赛咨询联系人:朱方,联系电话027-88738302;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