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发挥集体协商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26.05.2015  11:36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最主要的手段和载体就是集体协商。我国《工会法》也明确规定工会履行基本职责的主要手段是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会只有扎扎实实地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真正把握职工诉求,敢谈善谈,为职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才能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如何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运用好协商、谈判等方式,解决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特别是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是我国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集体协商制度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发展市场经济,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劳动关系最为普遍;在各种社会矛盾中,劳动关系矛盾最为突出。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必须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的基础性作用,这是健全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集体协商制度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就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协商共决机制,其价值在于动态平衡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分配,使得双方的利益分歧有制度化的解决渠道。

目前,我国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安排主要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调处制度。从这些制度的内在关系看,集体协商制度担纲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主线,贯穿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过程的始终,上承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立的劳动基准,下启个体劳动合同,在协调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对于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制度除了能够进行“兜底性”保护外,还能够借助集体的力量对劳动合同进行不断规范。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中的许多问题都与收入分配问题紧密相关。而收入分配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在初次分配领域中普通职工收入水平偏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利益分配不合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五一”庆祝表彰大会上讲话时要求,“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必须注重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由劳资双方充分博弈,实现利益平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最主要的手段和载体就是集体协商。我国《工会法》也明确规定工会履行基本职责的主要手段是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会只有扎扎实实地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真正把握职工诉求,敢谈善谈,为职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才能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与实施的目标任务

从1994年正式颁布《劳动法》确立集体协商制度的法律地位以来,经过20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政策环境持续向好、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实践基础更加坚实、内外共识逐步提高。当前,我国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已基本确定: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到2015年底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不断扩大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在巩固集体合同签订率的基础上,着力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到2020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完善,在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上也应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制度规则体系,更好地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

首先,积极推动国家层面出台《集体协商法》,明确开展集体协商的规则,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对《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有关集体协商的规定进行梳理完善、使之细化具体化。制定《集体协商法》应遵循集体协商工作的客观规律、符合集体协商工作的实际需要,内容全面具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刚性约束力。

其次,构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落实到位的工作推进机制。与集体协商工作相关的劳、资、政三方在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中的职责定位清晰、边界划分合理,按照各自职责定位,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在劳、资、政三方共同推动下,达到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行业协商逐步扩大范围,区域协商同步跟进,协商程序规范、形式多样、内容针对性强,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制度化的集体协商工作局面。

再次,建立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工作制度。完善听取职工意见的制度流程,确保职工充分表达诉求、协商内容集中体现职工愿望;完善审议和监督制度,确保职工依法对集体协议的签订、履行进行全面监督;完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效果评价制度,通过开展专业的、科学的职工满意度测评,评估集体协商制度实施效果。

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与实施的工作思路与举措

根据中国工会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巩固建制成果、提升协商质量、实施行业带动、实现全面深化”的总体思路,不断提高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与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统筹规划,协同推进。要在取得大规模建制成果的基础上,着眼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谋划今后较长时间内工会推进集体协商的战略部署,坚持以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为主线,努力推动形成制度支撑有力、机制运转高效、职工参与广泛、实施效果明显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局面。

把握方向,力求实效。当前的主攻方向是抓好行业集体协商,目标是提升集体协商质量效果,基础是扩大覆盖面。行业集体协商是解决中小企业协商难、签约难、单独提升集体协商质量难的有效途径。逐步实现县级以下区域内基础扎实、条件成熟的行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逐步破解阻碍行业协商深化发展的主体不健全、分类不细致、内容不深入、效力不完整、履约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把行业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工资调整幅度、行业劳动定额标准、行业工资支付办法等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行业协商的核心内容;根据不同工种、岗位,分类协商确定工资分配制度、岗位工资基数、岗位工资系数等标准,并将协商内容逐步向劳动条件、职业技能培训、职工参与企业二次分配等方面延伸。同时,在开展集体协商前,企业、行业、区域工会要通过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了解职工诉求;在集体协商过程中,职工方协商代表应及时向职工通报协商进程,征求职工对协商内容、协商底线等的意见建议。

突出重点,攻坚克难。要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世界500强在华企业为重点领域,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不平衡的问题,努力破解企业工会“不敢谈”、“不会谈”的局面。对于难以单独开展集体协商的中小企业,尽可能通过行业和区域协商进行覆盖。对于世界500强在华企业,针对其“总部经济”的特点,积极推动其总部签订框架协议,分支机构以及企业据此协商签订具体落实合同。要做到协商代表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其特殊权益诉求必须充分体现在协商内容之中,协商结果能够使其更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