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道局推出保护长江一揽子工作举措

06.08.2021  11:12

   中新网湖北新闻8月6日电   (骆国庆 朱)《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近日,长江航道局印发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任务清单,对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推出保护长江一揽子工作举措。

  长江航道局此次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任务清单有六个方面、36条工作措施。六个方面包括:加强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强化全员法治意识;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提升航道通航能力;推进生态航道规划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修复;优化航道养护机制,做好通航保障服务,促进绿色发展;加强航道技术服务工作,规范航道执法,切实保护航道资源;加快应急救助基地筹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任务清单目标清晰、内容全面、措施具体,既有顶层设计,也有具体工作;既有基础研究,也有创新应用;既有横向协调,也有纵向沟通,在推进生态航道规划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方面,就列出了16条针对性措施。任务清单还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下一步,该局将抓好任务清单的具体落实,加强过程管理,积极推动《长江保护法》在长江航道的贯彻和落实。

  据悉,长江生态航道建设始于“十一五”初期。2006年以来,先后在马家咀、瓦口子、腊林洲、藕池口等10余个航道整治项目中开展了生态护坡等试验性工作。自2013开始,长江航道局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理念,全面开展长江生态航道工程建设。联合中国科学院水生物研究所、北京大学等国内知名的生态环保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围绕生态结构与施工工艺、绿色整治技术等多项课题进行研究,从理论与技术层面为生态航道建设奠定了的基础。经过不断探索与实践,长江航道局目前初步形成“共抓大保护”工作机制,建成一大批生态绿色工程,形成一大批生态环保型工程结构与施工工艺,为全面开展长江航道的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