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严查无证驾驶船舶违法行为

13.06.2014  12:38

  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13日电 (谢军 廖磊)6月13日,笔者从长江海事局获悉,该局要求全体执法人员根据近期辖区发生的多起水上交通事故的原因,进一步加强对无证驾驶船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辖区水上运输安全、畅通。

  据长江海事局副局长李江介绍,近期辖区内连续发生了多起水上交通事故,特别是“5·19”、“6·6”和“6·9”三起碰撞事故,均涉及无证驾驶船舶的违法行为。由于无证驾驶者缺乏应有的驾驶操作技能以及应急处置能力,极易引发碰撞、自沉等水上交通事故。此外,当前,长江中下游已进入汛期,库区坝前水位持续回落,上游回水变动区航道条件变差,局部水域流速加快、流态复杂,加上雾霾、强对流天气多发,船舶事故易发。

  为此,长江海事部门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船舶违法行为,充分利用船舶违法行为整改基地和各签证站点,加大对船舶配员及船员适任能力的核查,其中对危险品船、客船应做到条条核查,对配员不足的,予以滞留整改,对无证驾驶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强化事故多发水域的监管,充分利用VTS、电子巡航、水上巡航和现场驻守等手段进行监管,并及时发布航行通(警)告,严禁船舶在弯曲、桥区等复杂水域淌航,以防落弯。

  此外,对于造成事故的,长江海事部门还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处理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即对涉及无证驾驶船舶的责任人员,依法实施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对相关船公司,进行安全管理约谈;对“代而不管”船公司,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收回其公司DOC及船舶SMC或通报并建议相关省级港航管理部门收回其公司水路运输许可证及船舶营运证;对涉及始发港船舶签证存在问题的,及时通报相关签证海事机构。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