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多付取款9000元 蕲春警方全力追回

12.07.2014  15:55

  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12日电(涂清华 周思龙)12日,记者从湖北蕲春公安局获悉,该县公安局檀林派出所民警主动作为,为县农商行追回9000元错款,获得好评。

  7月10日晚9时,蕲春县农商行某营业部主任一行来到檀林派出所,请求派出所协助追回错款。银行工作人员称,当天上午,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1000元看成10000元,导致多出款9000元。根据银行凭证记录,取款人为占某某。

  了解情况后,民警会同界岭村干部带领农商行工作人员迅速赶到占某某家。经询问,占某某表示,当天他并没有前往漕河取款,其邻居也能证实他当天确实没有去过漕河。通过查看银行监控录像,民警发现,取款人体貌特征与占某某确实不符。

  民警分析,取款人必定与占某某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经调查,占某某的女婿柯某某存在重大嫌疑。民警随即对柯某云的户籍资料进行查询,发现其相片与银行监控录像所显示的取款人相似度极高,民警迅速和银行工作人员赶到柯某某家,柯某某承认当天在漕河取款错领了9000元,并主动退款。

  据悉,柯某某所得的多余钱财属于不当得利。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并且返还不当得利应包括原物以及原物所生的孳息。(完)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