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减灾委 省民政厅针对近期全省灾情将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级别提升至Ⅲ级

13.10.2017  03:34
  据各地民政部门报告,截至10月12日17时统计,10月初以来的持续较强降雨和秋汛等,已造成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等12市(州、直管市、林区)47县(市、区)279.59万人受灾,死亡5人,紧急转移安置2.67万人,需生活救助7.8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53.85千公顷,其中绝收67.72千公顷;因灾倒塌房屋1008户3074间,严重损坏2102户5440间,一般损坏3725户9897间;直接经济损失40.49亿元。   针对当前灾情,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省民政厅于10月12日17时,将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级别由Ⅳ级提升至Ⅲ级。目前,副省长、省减灾委主任童道驰率相关部门正在十堰等地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省减灾办已下发通知对当前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省民政厅已派出4个工作组深入灾区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工作;已紧急调拨救灾帐篷200顶、衣被7000件(床)、折叠床400张,支持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目前,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仙桃市、天门市等地已启动本级救灾应急响应,各受灾地区已累计安排救灾资金1170万元,临时搭建帐篷693顶,发放衣被6142套和价值575万元的生活物资,妥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厅救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