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男子私刻公司印章伪造联系函获利700余万元

20.09.2016  03:37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19日电 (王厅 邵峰)成为公司承建工程委托人后,为将700多万工程款汇入自己个人账户,湖北鄂州一男子找人伪造公司印章,并以公司名义制作同意抵押工程门面的联系函,后在拖欠农民工100余万元工资的情况下,私吞变卖门面所得款项700余万元潜逃。近日鄂州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将该男子抓获并刑事拘留。

  周某是鄂州市新庙镇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13年公司和某市场签订了施工合同。当年经人介绍,周某任焦某为其公司委托人,负责承建该市场工程事宜。

  2014年底工程基本完工,周某见市场方面仍未见工程款达到公司账户,便主动找到市场方负责人,却被告知由于市场方无能力支付工程款,便将700多万元已建成的市场门面房抵押给了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场方负责人现场向周某出示了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意抵押的联系函。

  周某听后大吃一惊,自己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对抵押一事竟毫不知情,再一看抵押联系函,发现该联系函内容是假的,联系函上的公司公章也是伪造。得知该联系函是公司委托人提供后,周某当即联系焦某,却发现焦某已经联系不上,怀疑焦某变卖市场门面房卷走抵押款后,周某遂向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新庙派出所报案。

  与此同时,新庙派出所接到劳动监察部门移送的焦某因某市场工程拖欠农民工100余万元工资的线索,后经过走访核实,民警了解到焦某却已将市值700多万元市场门面房变卖。在多方传唤焦某无果后,2015年底新庙派出所依法将焦某列为网上逃犯。

  2016年9月初,新庙派出所通过走访大量焦某联系人,最终掌握了焦某的活动轨迹,9月10日,新庙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出租房将焦某抓获,在铁的证据面前,焦某对找人伪造公文印章后变卖门面房侵吞700多万元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100余万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焦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