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一企业员工捐献器官救4人

22.08.2014  12:37
  7月12日晚,在我市三和管业务工的贵州青年陈玉金,因意外伤害,送往鄂州市中心医院抢救已昏迷不醒,初步诊断脑死亡,院方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经鄂州市红十字会、同济医院协调员宣传协调,其家属同意捐献出陈玉金的器官来救助更多的人。在鄂州市红十字会工作者的监督和见证下,家属签下器官捐献志愿书和同意书,捐献出心脏、肝脏、双肾等器官。     7月15日下午3:00时,陈玉金在鄂州市中心医院手术室里,由省器官移植研究所的教授带领专家组对陈玉金默哀后实施了心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的摘取手术。其摘除的器官随即分别送往武汉同济、协和医院,救治了4位危重病人,这是我市按照我省有关人体器官捐献的规范程序实现的第二例人体器官捐献。我们对这种崇高无私的人道主义行为表示崇高敬意。   省人大、省红十字会近期正在审订的《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即将出台。这对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