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还是“李鬼”?男子冒充警察当街“执法”

21.10.2021  21:02

  中新网湖北新闻10月21日电 (徐倩倩 李青霞)身着假警服,手拿假证件,浑身都是戏的他,竟冒充警察当街拦车“执法

  近日,钟祥市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罪、盗窃罪对被告人某某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今年5月,被害人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过程中被一名男子拦下,该男子自称是某派出所警察,并在张某面前拿出“警官证”表明“身份”。张某见该男子身着蓝色衬衣、黑色衣裤,着装跟警察十分类似,又有“警官证”,故对这名男子的说辞信以为真。

  这名“警察”正是乔某某假扮,他以张某无证驾驶无牌车辆、未佩戴头盔为由,要对张某罚款5000元。一听罚款数额,张某慌了神,当即表示自己没有那么多钱。乔某某见状,故意打电话假装与“上司”汇报后,表示可以降低罚款。两人一番交涉,罚款金额竟然一降再降。最后乔某某将张某身上带的现金“搜刮”干净后,才放张某离开,经查,乔某某一共骗取张某现金850元。

  离开后的张某越想越不对劲:“警察哪有这样执法的?他真的是警察吗?”回过神来的张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于是来到派出所报案。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据群众讲述,走访调查、沿线追踪,迅速将假扮警察的乔某某抓获。

  案件移送至钟祥市检察院,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被告人乔某某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外,乔某某还在2017年9月至2019年7月期间,三次在荆门市掇刀区盗窃被行政处罚,构成盗窃罪。检察机关以招摇撞骗罪、盗窃罪对乔某某提起公诉,最终,乔某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骗子伎俩五花八门,冒充警察行骗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广大群众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面对异常执法活动时要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