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倾情为民在路上

08.04.2016  10:47

  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8日电 (廖丽萍 吴道敏)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队长张建军认真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爱岗敬业,严格执法,热忱为民服务,在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岗位上默默地奉献自己的青春年华。人民群众用鲜花、掌声、荣誉给他最高的评价。近日,张建军被洪湖94万市民评为“洪湖市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规范执法,做人民群众放心的执法人

  交警三中队负责洪湖岸边汊河镇、黄家口镇、小港管理区、蔡家河原种场的交通管理工作,省214道穿区而过,乡镇村场道路通车里程达210多公里。随着市民的收入水平逐年提高,货车、轿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收割机等机动车每年都在增长,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也呈比例地上升。中队的3名交警和5名协勤要管好路、管好车显得有些捉襟见肘。

  怎样破解这一难题呢?张建军把工作重点放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构建交通管理网络上。日常工作中,他利用道路巡查的空余时间,到村场负责人办公室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情况,征求他们对交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乡镇管理区每个季度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上,张建军都要向与会者汇报前段工作,对下段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中小学学校开学,张建军带着民警给学生上交通法律法规课,传授安全出行知识。村民家有红白喜事,张建军和村干部一道去贺喜,提醒亲朋好友注意安全出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的建立,不仅缓解了交警警力不足的矛盾,而且将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触角延伸到村组、社区,形成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新格局。

  在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同时,张建军把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为民服务、树立交警新形象纳入工作议事日程。他带领民警、协勤主动扎实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行风政风评议活动”、“三严三实”活动,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警容严整,带齐装备、文明用语;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救护伤员,第一时间勘查现场、第一时间恢复交通、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第一时间给予当事人双方法律援助。

  处理违法行为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案,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在农村中队工作期间,他每年负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1800起,处理各类交通事故190多起,调解交通事故纠纷210多起,受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无异议、无上诉。

  屡破逃案,做人民群众满意的保护人

  公安交警最难办的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这类案件往往人证、物证、案发现场证据缺失,给破案和事故调处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受害人伤残或死亡,得不到医疗救治或死亡赔偿,危及社会的稳定。张建军多策并举,还原事故现场,锁定犯罪物证,先后破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去年5月18日清晨,张建军接到市局110指令:在S214省道汊河镇某幼儿园门前,一名环卫工人被不明车辆撞伤,伤者已被送往卫生院抢救,肇事者逃逸。接警后,张建军迅速作出反应,带领5名民警、协勤赶赴现场,分派一组人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寻找目击证人;指派另一组人员到医院对伤者进行调查。

  信息很快反馈回来。现场勘查组调查到,受害人叫张某某,现场没有发现目击证人,没有刹车痕迹,没有监控视频,只收集到受害人留下的一顶斗笠、一把扫帚、一件反光背心。医院调查组进病房调查时,受害者已不能开口说话。医生告诉警方,受害者额头上的伤是受外力撞击所致,造成颅内大面积出血,目前只能保守治疗。

  张建军迅速召开案情研判会,对案情进行认真梳理,决定兵分两路,现场组继续对事故报警人进行调查,继续搜寻目击证人,走访现场居民;医院调查组改为信息研判组,联系局通讯科,调看事发路段的所有监控视频资料。在物证缺失、人证全无、肇事者不知去向的情况下,张建军率领民警经过五天五夜的紧张工作,终于在5月22日将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抓捕归案。

  据吴某交待:5月18日清晨5点多钟,吴某骑电动三轮摩托车出来,准备在集市上吃点早餐后到鱼池上喂食。由于雨下得比较大,挡风玻璃模糊不清,在某幼儿园门前的公路上将一环卫工人撞倒,他下车查看了伤者的情况,想打电话报警,一摸口袋忘了带手机,见四周无人,便开车逃离了现场。张建军和他的战友们为抢救无效死亡的环卫工人讨回了公道,受到辖区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为民解忧,做事故双方贴心的调解人

  老百姓在交通事故调解过程中最担心的是处理不公。张建军在事故调解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每一起事故的调处,他都要一丝不苟地做好现场勘查,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分析事故原因,裁定事故责任,按法定程序向事故双方送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鉴定结论等法律文书。为提高调解的成功率,他将调解程序前置,将调解地点改在伤者的病床前或当事人的家中,认真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倾听事故双方的诉求,设定事故调解的空间,最终促进事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辖区黄家口镇宋墩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张姓村民骑摩托车与一驾驶手扶拖拉机黄姓村民在村头相撞,有人受伤。张建军接警后,率领民警赶赴现场。他一面安排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一面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在调查结束后,又将伤者送医院检查,结果骑摩托车的伤者肋骨被撞断,需住院治疗。经事故责任认定,开手拖的黄姓村民负主要责任。为了让伤者安心治疗,张建军三番五次地到黄某家做工作,让黄先期垫付一万元的医疗费。然后,将这笔医疗费送到张某的病床前,告知黄某的家庭情况。张某也说了解黄某的家庭情况,但这病要好啊。张建军前前后后跑了三个月做张、黄二人的工作,最后达成黄某再赔偿张某后期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贴1.5万元的赔偿协议。双方对此无异议。

  张建军在公安交管战线上默默工作了20年,改变的是容颜,奉献的是青春,不变的是他那颗忠诚于党的交管事业、为民服务的心。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