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强化长江堤防巡堤查险工作

08.07.2016  20:11

(方宇国)7月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长江堤防巡堤查险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党委、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巡堤查险工作、切实加强汛期巡堤查险、落实巡堤查险制度和责任、严明防汛纪律。 

通知指出,今年入梅以来的四轮强降雨,已造成我省长江干流监利以下江段全线超警戒水位,个别堤段已发生较大险情。预报未来几天,我省长江流域还将有强降雨过程。 

通知强调,防汛是湖北天大的事,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长江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长江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汛保安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抓落实;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迅速进岗到位,切实担当起防汛指挥职责;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投入防汛抗灾工作中。二是高度重视巡堤查险工作。巡堤查险是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险情,确保河道堤防安全的重要环节,是减轻洪水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职责,组织防守群众、专业技术人员切实抓好长江堤防巡堤查险工作。三是切实加强汛期巡堤查险。目前,长江已经进入防汛的关键时刻,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巡堤查险工作。巡堤查险要采取拉网式的方式进行。按责任堤段分班分组,从临水面堤防附近水域到平台、堤脚、堤坡、堤顶、背水面堤防工程管理及安全保护范围区域全面巡查,做到巡查范围全覆盖。相邻责任堤段要越界巡查。要突出巡查重点和薄弱环节,重点巡查堤防险工险段、穿堤建(构)筑物及与堤防联结部位、在建工程及涉河建设项目、沿堤水井及地质钻孔、减压井、防渗沟、堤防附近洼地及水塘等易出险区域。四是落实巡堤查险制度和责任。要落实轮班巡查制度,实现全天候巡查。特别是负责夜班巡查的,要加强督促检查,防止麻痹思想;要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交接班人员要对巡查责任堤段共同巡查一遍,当面签写交接班记录;建立险情报告制度,巡堤查险人员发现险情后要立即上报,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派坐哨盯守,密切监视险情发展变化情况。各类险情要及时报送各级防办,重大险情要要在第一时间报送省防办。险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险情位置、类型、程度、出险时间、堤防状况、水位、抢险措施等。五是严明防汛纪律。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加强值守,保证24小时值班。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巡堤查险工作和防汛值守、防汛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玩忽职守、巡查不力、抢险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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