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参阅文件转发湖北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评审工作规程

13.06.2017  00:37

  近日,民政部参阅文件原文转发《湖北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评审工作规程》,对我省通过设置严格的申报条件和工作标准,有力推动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发展和功能作用发挥给予充分肯定。 

  全省现有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73处,其中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14处,省级烈士纪念设施18处,市、县级烈士纪念设施41处。近年来,省民政厅强力推行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标准,大力推进优抚事业单位“三院(园)同创”行动,全省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全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年接待社会各界前来参观瞻仰人数达600多万人次,有效发挥了弘扬烈士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