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脱保撞伤人 分期赔偿化纷争

30.11.2017  18:42

“感谢,感谢香口法庭同志......”近日,当事人王某收到赔偿款后,对郧西县人民法院香口法庭干警再三表示感谢。

2016年10月,陈某驾车将王某撞伤并致残,经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因陈某驾驶的车辆交强险和商业险均已脱保,陈某在垫付部分医疗费后,称无力赔付王某其他损失。在多次与陈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王某遂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表示自己车子脱保,能否直接按照事故责任赔偿王某的损失,承办法官向其释明了侵权责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对王某的损失进行核算,并通过耐心劝导,疏解双方当事人的敌对情绪。同时向王某释明执行程序及相关规定,最后王某同意由陈某分两期赔偿其损失7.1万元。

在签订调解协议当日,陈某给付了王某3.3万元赔偿款,余款在15天后给付。陈某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了剩余赔偿款,王某对香口法庭公正、高效执法办案的举措称赞不已。这也是香口法庭积极攻克“执行难”,多举措化解执行问题的缩影。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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