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第一责任 建设法治京山 

24.07.2017  13:05

中共京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周志红

认真践行《荆门市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则》,是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政治责任和使命,事关法治京山建设的成败,必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全力推进法治建设落实落地。

坚持以法治思维统领全局。法治思维是现代经济社会治理的首要思维,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我们不断完善学习机制,将法治京山建设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先后邀请十多名中央、省、市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学习重要内容,在各镇(区)、县直各单位深入开展“法治大讲堂”,确保法治思维入脑入心。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政府议事规则,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行政决策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4名资深律师担任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成立16个专项法律顾问团,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和法律保障。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政法系统正风肃纪活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为法治京山建设筑牢根基。

坚持以法治方式破解难题。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途径。我们聚焦群众获得感,打通改革落地“最后一公里”,在全省首创整合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开展全省唯一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创新精准扶贫脱贫“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金融模式,受到省委、市委高度肯定。着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对采矿权严格实行招拍挂程序,加大违规违法开采和超限超载追查惩治力度,今年共依法处理案件47起;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规划制度要求,有效整治京山河、永漋河等流域养殖污染,取缔各类养殖场(户)100余个。着力破解要素瓶颈,严格按照投资协议规定,依法收回闲置土地4处200多亩。着力创新法治考评方式,通过运用综治绩效考评“京山模式”,对法治建设实行月督办、月结账、月考评,压实第一责任。着力探索信访代理制,推进“群众动嘴,干部跑腿”,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

坚持以法治利剑追责问责。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严格监督问责是倒逼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我们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聚焦低保户、贫困户、保障房、医保等民生问题,运用京山大数据平台对全县91个部门、16个镇(区)全覆盖巡察,延伸巡察386个村(社区),常态化日常巡查、暗访督查、媒体公开,督责任、察作风、问实效。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坚决“一案双查”,今年共查处干部管理不力等主体责任案件6件;对不收敛不收手或侵害群众利益的,坚决不放过,共立案46件,结案处分党员干部36人,立案查处“小五长”11人,有效遏制基层“微腐败”。

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刻理解、全面把握《细则》的丰富内涵,切实担起法治京山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京山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最前列的现实要求。我将一以贯之,以上率下,为助力法治荆门建设担责、担当。(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