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培育一批超百万元的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

15.09.2021  14:01

  长江日报讯(记者余康庭 胡毅 通讯员林建武 王璐)在14日举行的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农业产业化现场会议上,市领导解读了日前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的文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全市农村欠发达街道(乡镇)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我市要在脱贫村中培育一批集体经济收入超50万元的村集体经济发展强村,还有超100万元的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

  我市强调,要加强脱贫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探索有效运行机制,激发集体经济组织活力,以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为载体,探索资源开发、物业经营、产业带动等多种类型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并给予财政扶持。

  同时加快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到农村欠发达街道(乡镇)开发乡村资源,结合赏花资源和特色农业资源,有效植入“农业+旅游”“农业+生态”“农业+文化”模式,不断探索融入休闲、民宿、电商、网红等新元素,打造特色休闲旅游点。提档升级乡村休闲游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功能,打造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集农业生产、观光、科普教育、美丽乡村建设等于一体的乡村休闲游品牌。

  此外,我市还将提档升级乡村特色产业,围绕都市农业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村欠发达街道(乡镇)特别是脱贫村的产业结构,推进种业、果茶、瓜菜、花卉苗木、水产品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计划,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创新发展,做大做强。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