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出台《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

18.04.2017  19:08

4月14日,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军主持召开厅党组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省民政厅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会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会议强调,省民政厅党组和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抓好《实施细则》的落实,认真履行民政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加强对民政法治建设的工作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和督办解决重大问题,把各项民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