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残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19.04.2016  14:57

近日,保康县残联党组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了专题研究,采取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动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

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全体党员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准则》和《条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勇于担当。

教育管理必须从严。对干部队伍必须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组书记抓班子成员负总责,班子成员抓中层干部,中层干部抓干部职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每名同志不逾越“雪池”,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惠残资金必须安全。惠残、助残、扶残资金必须按要求管理到位,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严禁跑冒滴漏,严禁挪作他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严禁优亲厚友,把党的惠残政策落实好,确保惠残资金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不出问题。

执纪问责必须到位。执行纪律和规矩没有例外,必须运用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不论谁违反了纪律和规矩,坚持治病救人与冷面执纪相结合,轻者“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严重者坚持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又追究分管领导的监督责任,同时追究党组书记的主体责任,切实把“两个责任”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