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车赔了3000元 报假警称被人持刀抢劫3600元

13.11.2016  19:33

  7日凌晨2时许,106国道新洲区辛冲镇冯畈村路段冷雨纷飞,气温降至10℃以下。河南籍货车司机李某、王某站在寒风中合计了好一会,拿起手机拨打110:“喂,我刚才被人持刀抢劫了3600元!

  新洲区辛冲镇派出所迅速出警。面对赶来的一众民警,李某、王某讲述了“被抢”经过:他俩驾驶长途货车从山西送货到福建厦门。行至106国道冯畈村路段,因前右大灯损坏,李某停车在路边修理。此时,从新洲城区方向驶来一辆白色面包车,下来5名年轻男子。其中,2人持刀进入驾驶室,控制住车内睡觉的王某,抢走3600元现金后逃离。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讲得有板有眼。然而,随着警方调查深入,“抢劫案”的诸多疑点浮出水面。

  民警调取案发路段周边所有的卡口照片和监控录像。结合报警人提供的案发时间,一帧一帧反复比对分析,逐一排查案发时间段的过往车辆,未发现报案人所说的“白色面包车”。

  10日,民警对李某、王某再次回访。询问发现,他们对于事发过程的口供大致相同,但问及作案嫌疑人体貌特征、作案细节,两人的表述牛头不对马嘴。

  面对警方搜集的一系列证据,李某、王某低下了头:确实报了假警。

  李某交代,11月6日下午,驾车途经河南省漯河市时,与一辆小轿车发生刮碰事故,自觉理亏,赔偿了小轿车司机3000元。继续上路后,两人心里一直不痛快:跟老板说撞车赔钱的事吧,怕老板责怪。不说吧,不忍心3000元就这样打了水漂。

  行至新洲区106国道冯畈村路段,两人“灵光一闪”:给老板打电话编个抢劫的故事,糊弄过去,把钱给报销了。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想起在路上吃喝消费了600元,两人索性将“被抢金额”定为3600元。

  他们没料到,老板听闻此事,极力要求报警。骑虎难下,他们只得硬着头皮报了警。

  昨日,警方披露,李某、王某因谎报警情、虚构事实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