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警方坚持“六个常态化”加强警车管理

09.12.2014  13:38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9日电 (刘党生王林婧)今年以来,黄冈蕲春县警方为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和监督,以落实“六项”常态化,推进警车长效管理,切实“强纪律、转作风、树形象”。

  一是“一车一档”常态化。本着“服务基层、服务实战”的原则,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要求,投入资金20余万元,对全局112辆公务用车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对警务用车实行身份证、电子化管理。

  二是学习教育常态化。为增强民警驾车的法律意识和表率意识,牢固树立“坚决抵制危险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积极倡导文明行车”的安全意识,督导各单位定期组织全体民警有针对性地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三是违法通报常态化。注重精细化管理,建立警车违法信息及时核实通报制度,局纪委督察定期不定期到交警部门查阅电子监控设备,了解交警在路面执勤中发现本局警车违反规定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是派车管理常态化。为有效防止警车私用问题的发生,从源头抓起,建立并严格执行《警用车辆使用审批制度和出车登记制度》,规定民警对动用警车、驾驶警车一律按程序报批,严防警车公车私用、转借警用车辆的行为。

  五是车辆检查常态化。规定使用单位每周加强对警用车辆车况、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车辆安全状况、使用年限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做到及时报告、及时维护,以切实提高警用车辆使用能力。

  六是投诉查处常态化。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本地互联网、有线电视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布警车违纪违规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对收到的投诉,坚决做到“三个”立即(即:立即受理、立即核实、立即查处)。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