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常见警情多发 十堰东岳民警为市民支招

29.07.2015  13:19

  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29日电 (朱晓慧 段吉雄)酷暑时节,天气炎热,市民室外活动增多,带有夏季特点的各类违法犯罪警情随之增加。十堰东岳民警通过对夏季治安状况的分析梳理,剖析发案原因和防范措施,希望市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避免财产受到损失。

  入室盗窃

  【发案原因】:进入夏季,市民室外活动增加,家中“空巢”时段较多,再加上很多市民习惯夜间开窗纳凉,开门睡觉,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此外,小偷的目标多为一些管理松懈、容易下手的市民区和临街的低楼层住户、农村平房住户,而各类中小型店铺也是他们时常觊觎的目标。

  【案情再现】家住十堰市顾家岗李女士在一家酒店工作,6月13日因当天身体不太舒服就请假休息。上午9点多的时候,她听到大门处有响动,过去一看,发现一名男子打开了自家房门。男子发现李女士在家,也被吓了一跳,当时就转身逃走了。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线索,民警立即调取了小区的监控视频,李女士一眼就认出画面上的男子居然是邻居陈某。在派出所里,陈某供认不讳。原来,陈某在城区某厂工作,基本都是上夜班,每天早上8点多才下班。今年5月的一天,陈某下夜班后无聊,便用自家钥匙捅了捅邻居家的门,没想到居然一下就打开了。第一次进入李女士的家,陈某十分紧张,转了一圈,翻了翻抽屉,就离开了。几天后,他又第二次进入李家,并在卧室的枕头下发现了80多元钱。几天后,陈某再次潜入李家偷走了200元。第四次,陈某准备再次作案时,却被李女士发现。

  【民警支招】:市民夏季午休、夜晚睡觉和离家外出时务必关上门窗,并注意检查是否锁好;市民家庭要选用质量可靠的锁具,注意加固防盗门、防盗网等设施;家里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商家应加强夜间防范,切勿在店内存放大量现金过夜,要防范厨房、厕所等处的透气窗成为“盗贼通道”,透气窗上应安装内置式安全护栏加以防范。

  砸车盗窃

  【发案原因】:夏季到来,人们多喜欢驾车聚会或者游玩,随身携带的物品较多,致使不法分子盯上车内物品,由于犯罪分子作案具有跨度大、随机性强,打击难度大。另外,作案手段简单,现场遗留的痕迹少,导致破案难度较大。由于案件不能及时破获,犯罪分子得不到及时打击,致使犯罪分子铤而走险,频频作案。

  【案情再现】今年18岁的潘某家住十堰城区,十一二岁就开始在社会上混,因沉迷网络游戏,便经常偷鸡摸狗换取上网费。2013年10月,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茅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今年4月,潘某刑满释放,过去跟他一起混的小兄弟很快又找到他,撺掇这个“撬车快手”再去撬车玻璃搞点钱花。因腰包干瘪,潘某也想搞点钱花,这帮人一拍即合。随后,几个人白天在旅馆睡觉、到网吧玩游戏,夜深人静时,潘某伙同张某等5人驾驶摩托车,携带起子,前往东风公司64厂、59厂、49厂家属区路边,拿着小电筒挨个查看汽车,见车内有包就撬。

  据统计,今年6至7月期间,潘某伙同张某等5人,用起子撬开11辆各类轿车的右后窗玻璃,大肆盗窃车内财物,涉案价值1万余元。7月8日,东岳民警经过侦察摸排,在张湾车城西路某宾馆将潘某及其同伙抓获。  

  【民警支招】:不要把车停放在偏僻人少的地方,如果没有车库或者停车场,最好把车停经常有人过往处或监控范围内;同时,停好车离开时不要把包或者衣服留在车内,即使包或者衣服内没有财物,也不要放车里,以免引起犯罪分子的注意。

  故意伤害

  【发案原因】气温的升高,使人们夜间生活时间增多,又逢暑期毕业季,各类聚会、聚餐随之增多,加上天气炎热,人们情绪波动较大,极易失控,打架斗殴案件也逐渐增多。特别是在夜间的酒吧、KTV、广场街道、餐饮等公共场所,一些小小的摩擦、纠纷、口角就会引发激动情绪,导致打架斗殴、动手伤人,甚至导致恶性案件的发生。

  【案情再现】3月14日晚上,十堰城区某酒店内,酒店员工王某、孟某和大堂经理李丽(化名)在一起吃饭,因平时关系融洽,三人便相互敬酒。其间,李丽的男朋友许某经过时看了一眼,误以为王某等人在灌李丽酒,面露不快。

  后来,王某、孟某出于礼节来向许某敬酒,许某以为他们又灌自己,便大为光火,并动手打了二人,许某一方的酒友也上来围殴。想到好心敬酒反遭拳头,王某等人咽不下这口气,便抄起几个啤酒瓶敲碎,手持半截酒瓶与对方厮打,造成许某一方酒友刘某腹部穿透创伤、杨某面部3处划伤。

  【民警支招】:寻衅滋事案、酒后伤害案多发生在KTV、路边摊等人员复杂的公共场所,此类地方饮酒过量后容易引发摩擦、口角,甚至引发打架斗殴事件。其次,一些青少年心理不成熟,在社会上容易受到不良分子的影响,以哥们义气为由,一点小矛盾就召集同伴进行报复,引起矛盾激化。

  电信诈骗

  【发案原因】: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电话假冒公安、检察院、法院、国税等国家机关部门工作人员,编造各种理由威胁要冻结、没收受害者名下所有的银行、股票等存款,要求按照他们提供的方式(到银行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将名下所有资金转至他们提供的“安全账户”暂为保管。随后,又授意当事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进行转账操作,利用当事人不熟悉银行自动取款、转账业务的机会,骗走银行卡上全部或部分资金。

  【案情再现】39岁的张女士是茅箭区人,4月5日下午3时许,张女士接到了一个自称是十堰市人民法院的电话,说她涉及一起特大刑事案件,嫌疑人用她身份证开了一张银行卡,骗了很多人。并要求她先不要给家里人说这事,待他们查清楚后,再打电话联系。

  4月6日上午,张女士又接到一个以0575开头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广东佛山市南海分局的警察,说还是为昨天的事,并且让张女士把她的银行卡都要告诉一个“宋检察官”的办案人员。放下电话,张女士多了个心眼,便拨打了114查询台,查询佛山市南海分局办公电话,结果还真是刚才打给自己的那个号码。这下,她信以为真了。很快,“宋检察官”来了电话,询问她卡里有多少钱,张女士便毫不保留的告诉了对方。“宋检察官”告诉她把钱转到他指定的一个账户上,他们查完之后,如果没有问题,就把钱再转给她。

  按照“宋检察官”的要求,张女士把自己卡上的5万元现金转了过对方的卡号上。转完账后,张女士越想越不对劲,来到东岳分局才知道自己遇上了骗子。

  【民警支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公务需要向公民询问情况时,会当面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相关笔录,所以当有人自称是执法部门人员打电话告知你可能涉嫌某种犯罪,要求你向其透露银行账户、密码以进行“核查”时,你即可断定这是诈骗行为,不必理睬,及时报警。

  街头盗抢

  【发案原因】:随着气温升高,人们穿着的衣物较少,钱包、手机等目标暴露,造成公共汽车、街面及路边商店扒窃和特定时段两抢案件高发。尤其是女士防范意识较弱又有外出有带包的习惯,在公共场所往往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首要目标。

  【案情再现】34岁的段某是郧西县人,今年5月曾因偷窃被张湾车城西路派出所行政处罚过。然而,段某不思悔过,反而盯上了在艳湖露天公园洗澡的人群。经过踩点,段某发现,在此处洗澡的人们一般都对自己的财物、衣物疏于管理,很容易“下手”。7月13日21时许,经过一番观察后,段某决定下手。他先是在游泳市民堆放衣物处转来转去,并不时东张西望。后见无人注意,慢慢凑近衣堆,哈腰伸手将一女式小背包敏捷拎起,头也不抬,快速朝游泳池旁的树林跑去。

  然而,这一幕被蹲守民警看得清清晰楚。民警紧随其后,暗中跟踪至树林,将正在清点背包内财物的段某就地摁倒在地,带回派出所审查。

  【民警支招】钱包放置要有所遮掩,外出时少带大额现金;走路应走人行道,并尽量靠右侧走。骑摩托车、自行车时,不要把包挂在车头或放在未加锁的车篮内。前往银行存取大额现金或携带贵重财物出行时,最好有人陪同。夜晚外出消暑尽量不要去灯光昏暗和偏僻的路段,一旦发现有可疑人员尾随,应尽快找寻明亮、人多的场所寻求庇护,并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