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两中专生被绑架进面包车 警方5小时救出人质

26.10.2016  14:06
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 - 新浪湖北
民警提审犯罪嫌疑人欧某 - 新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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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 民警提审犯罪嫌疑人欧某

 

  (东楚晚报 记者 高喜明 汪涛 文/摄)因为发生了口角,一名中专学生邀约一伙社会青年,在校门口殴打两名同学,并将他们绑架索要赎金。警方快速行动,5个小时就安全解救出人质。让人震惊的是,参与绑架的12名嫌疑人,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

  是什么让这群未成年人变得疯狂?25日,下陆警方向东楚晚报记者详细介绍了此案。

   两中专生被绑架进面包车

  16岁的曹某,是黄石某学校一名中专学生。10月19日晚7时30分,他收到同校高他一届的冯某发来的QQ信息,冯某说想请他吃个饭,以后做个朋友。

  曹某愉快地答应了,双方约在离学校不远的一餐馆吃饭。曹某还叫上了同学吴某,吴某曾经和冯某也发生过冲突。

  两人兴冲冲地走出校门,往马路对面的餐馆走去。刚到餐馆门口,他们就被10多名和他们差不多大的孩子围住。

  “打!”人群中有人喊了一句,皮带、钢管、木棍就往曹某、吴某身上招呼。曹某受到对方的重点照顾,他很快就被打倒在地。

  几分钟后,这伙人将曹某抬进了停在路边的一辆遮住号牌的面包车,吴某也被推上了车。

  打人时被打断的木棍,被丢下了车。面包车门一关,迅速朝大冶方向驶去。

  曹某的厄运,开始了。

   受害人被丢进湖里“洗澡

  面包车行驶到大冶北站附近的湖边。下车后,曹某和吴某又被打了一顿。那伙人甚至扒下曹某的衣服,让他只穿一条短裤蹲在地上。

  有人提出,要曹某跳到湖里去洗个澡。曹某说自己不会游泳,旁边一人二话不说,一脚就将他踢进了湖里。他们围在湖边看曹某“洗澡”,曹某在湖水中浸了10多分钟,冻得瑟瑟发抖了,这伙人才准许他上岸。

  “你儿子打了我朋友,现在他在我们手上,赔钱了我们才放他走。”这伙人掏出曹某和吴某的手机,分别给他们的父母打电话,索要1万元赎金,并一再威胁两人的家属。

  打完电话,曹某、吴某又被塞进了面包车。趁着夜色,面包车行驶到大冶湖旁边一个偏僻的山村。在村庄旁的铁路桥涵洞下,两人又被丢下车,这伙人再次对他们拳打脚踢,两人惨叫连连。

   警方5小时成功解救出人质

  “我们学校两名学生被人绑架了!”19日晚上8时13分,该校保卫科负责人胡某向110报警。接警后,老下陆派出所所长陈迪兴立即向下陆公安分局党委书记郭小嫔汇报,郭小嫔一边赶往老下陆派出所,一边调集分局其他派出所、刑侦、经侦、治安、禁毒民警赶来增援。

  副市长、公安局长余平辉指示,务必尽快破案,保证人质的绝对安全。市公安局副局长江智开带领刑侦技术人员连夜赶到老下陆派出所坐镇指挥。

  警方迅速成立了现场调查组、侦查组、解救组、抓捕组、联络组、谈判组等8个小组。接警15分钟后,各路民警分头展开行动。

  警方通过查询作案车辆沿线的监控视频,并走访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去的网吧、宾馆以及闲置房屋,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轨迹。

  受害人的家长接到通知后,赶到了老下陆派出所。民警一边安慰他们,一边让他们和嫌疑人周旋,为警方破案赢得时间。

  曹某父亲接到电话,对方开口索要1万元,要他立即通过微信汇款。曹某父亲称不会用微信。过了一会,对方又打电话来,说可以用银行卡转账。

  经过多次交涉,嫌疑人终于同意分批汇款。20日零时许,受害人家属在警方的授意下,给对方汇去了1千元。取钱后,这伙人押着曹某、吴某出现在了大冶市东风路一夜市摊。

  “这里有伙人押着两个年轻人吃饭,被押着的人脸部肿得很厉害。”这伙人正在吃饭时,有人悄悄报了警。

  便衣侦查后,确认被绑架的就是曹某和吴某。抓捕组30多名民警带着枪支堵住了两边路口,当场将12名嫌疑人一网打尽,成功解救出2名人质。

  至此,经过5个小时的侦查,这起涉嫌故意伤害和绑架勒索的恶性案件成功告破。震惊的是,这12名犯罪嫌疑人中有10人是未成年人,年龄集中在15岁到18岁之间,团伙主要成员欧某也只有20岁。

   三个耳光引发这起绑架案

  据下陆公安分局副局长王文义介绍,引发这起绑架案的,竟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

  冯某谈了个女朋友,他女友和吴某是初中同学。一个星期前,冯某在QQ上向吴某打听女友以前的情况,因为他语气不好,引起了吴某的不快。两人吵了起来,吴某以为冯某要打他,就找曹某帮忙教训一下冯某。

  25日,冯某在看守所说,第二天曹某和吴某来到他寝室,要求他道歉,并要他出一包烟表示歉意。冯某拖了一个星期没有给烟,此后曹某和吴某又碰到了他,说他没有诚意,要求他给3包烟。

  18日晚,曹某和吴某来到冯某寝室理论,曹某打了冯某三个耳光。

  被打后,冯某很不舒服,第二天就求欧某帮忙替他出头。冯某认识欧某不到一个星期,他拜了欧某为“大哥”。

  欧某弄了一辆面包车来到学校,发现进不了校门,于是让冯某给曹某打电话,摆下了“鸿门宴”。

   在校受欺负后学会了打架

  10月25日,东楚晚报记者在看守所见到了20岁的欧某。欧某脸圆圆的,长得很白净。

  欧某家住大冶东岳路附近,他父亲做渣土生意,母亲是一物业公司的总经理,他在大冶某局工作,该局正准备给他办理转正手续。

  欧某说,他小时候很听话,成绩也很好,到初二时,考试还常常得满分。

  上小学四年级时,他看到有同学抽烟,他也跟着学会了。那时,他只有11岁。父母每天给他2元零花钱,他每天省出5毛钱,到学校旁边的小商店买根散烟抽。

  欧某说,初三之前,他常被人欺负。时常有人找他要钱,他不给钱就会挨打。他有时走着路也会被人打,对方打他的理由是看他不顺眼。

  “学生之间会分成好几伙人,常常为了一点小事,双方就会打起来。”欧某说,他觉得打架能解决问题,所以他也学会了打架,学会了去欺负其他同学。

  初三时,欧某的成绩一落千丈,他没有考上高中,被父母送入了一所中专学校。但他中专没有毕业就辍学了。

  无所事事的欧某喜欢到KTV唱歌,烟瘾也越来越大。一天要抽3包烟,光烟钱都要150元。

  提审时,欧某说想抽根烟。民警透过铁栏杆,将烟递给他,他不到1分钟就抽完了。抽完后,他说还想再抽一根。民警又给了他一根,他很快又抽完了。

  “能再给我一根烟吗?在里面憋得太苦了。”欧某说。民警再次掏出烟递给他,点燃这根烟后,他吸着吸着就抽泣起来。

   在看守所的欧某很后悔

  欧某说,冯某被打后,让他帮忙出头。他于是带上一车人赶去帮忙,路上有人说,去这么多人费用怎么办?他说他来想办法。又有人说,这么多人,没5千元不够用,欧某就说,要让对方家里赔钱。

  就这样,欧某想到了把人绑走,再向对方家里要钱。面包车上本来就有鱼叉,他又让人再拿了些鱼叉、钢管和木棍过来。

  欧某表示,这些年他一直在社会上混,身上经常带着刀。“以前看小说上说,在外面混,一只脚踩着监狱,一只脚踩着地狱,我原来还不明白什么意思,亲身经历了我才明白是怎么回事。”欧某说,他现在很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