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收买 虚增工程量涉诈骗被起诉

17.06.2017  01:21

   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16日电 (黄梦蝶)某药业有限公司员工接受合作公司人员现金礼品后,帮助虚增工程量,诈骗工程款。葛店开发区公安局在开展“霹雳2号”行动期间,该局经侦大队于2017年6月13日依法将该涉嫌诈骗工程款嫌疑人钟某移送起诉。

  据了解,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某药业有限公司与某建筑安装公司签订了三份施工合同,合同确定三项工程总价为人民币2400万元,并且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施工图及经过业主审批的签证、变更据实计算确定。在施工过程中,某药业有限公司按照施工方上报的工程量已支付工程款3600余万元。

  工程完工后,工程实际施工方某建筑劳务公司要求建筑安装公司及药业公司继续支付工程款3100余万元。药业公司认为其合同约定三项工程总价为2400万元,且已经支付了3600余万元,现建筑劳务公司要求继续支付3100余万元,则需为该三项工程多支付4300余万元,故该药业公司对建筑劳务公司提交的部分现场签证单进行了审查,初步发现施工方与其公司在“土方开挖、转运和抽水台班”等方面存在多报和虚报工程量的嫌疑并认为两家公司内外勾结,采取多报、虚报工程量的手段,骗取其公司工程款。2016年12月7日,该药业有限公司杨某来到葛店开发区公安局报案,葛店开发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钟某在收受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某现金5000元钱及烟酒礼品后,明知其上报工程量时故意虚增工程量,仍对其上报虚增的工程量不予审减,帮助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诈骗工程款,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

  目前,该涉嫌诈骗工程款嫌疑人钟某已被移送起诉。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