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对外虚开发票用于抵扣税款 涉案金额达2亿余万元

12.05.2017  14:15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12日电 (苏文)2017年2月初,经侦大队在工作中获得情报线索,盘踞梁子湖辖区有一团伙,专门以注册成立新的贸易公司,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就以6%—10%的开票费对外出卖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其他公司用于抵扣税款,造成国家各项税收损失达2亿余万元。

  经侦大队经过三个多月不间断的连续侦查,摸清该团伙是以陈某和王某为主要成员,袁某、李某和戴某负责跑业务(寻找买票公司),由黄某和刘某专门负责开票,王某名和戴某鹤等人负责联系工商和税务部门,成立公司、领取税票等日常业务工作,该团伙成立十家公司用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7年5月07日,特情人员提供线索,陈某和王某等人正在位于鄂高对面南国名门小区一栋私宅内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侦大队迅速赶往南国名门小区进行布控,并在巡特警支队荷枪实弹的协助之下,一举将正在虚开发票的陈某、王某和戴某鹤抓获。经讯问,陈某等三人均如实供述了向湖北鄂州、黄石、武汉、浠水和咸宁等地市,向四川、上海、广东、山东、山西和重庆等八省份虚开增值税发票不计其数,造成国家各项损失达两个多亿,现场查获已经开出,暂未寄出的各类增值税发票3000余张,空白税票1万余份,开票电脑四台,各类打印机和开票机6台,现场查获赃款2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王某和戴某鹤已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鄂州市第一看守所,其他同案人员正在进一步追捕当中。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