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 创新工作举措服务企业发展

28.08.2017  11:54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放管服”改革的决策和部署,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方式,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建立健全联审标准,强化联审机制。出台了《黄石市重大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操作规程》,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机制创新,规范政务服务中心重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协调服务工作,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一口受理、一网办结”,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配套了相应的联审考核机制,对不参加联审会和参加联审会不给出明确意见等行为给予相应规范。建立项目审批协调、会商、督办、通报机制,推行预审模式,化解互为前置条件矛盾,实行高效无缝对接,切实解决项目审批难、审批慢、审批散等问题。

二是建立和完善容缺受理制度。成立“1号窗口”,“1号窗口”对项目经办人提交的相关申报资料进行收集、审核,对于申报资料缺失或不规范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项目经办人。经办人补正后,“1号窗口”负责分办给相关审批窗口进行报件预审。相关审批窗口在预审期间,同步开展各项审批前相关工作,涉及多部门办理事项,同步分发至各审批窗口(包括联合踏勘、集中公示等)。相关审批窗口一般应当场明确预审意见并签字或在网上填写审核意见,对需要报请所属单位研究确定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预审反馈至“1号窗口”。由“1号窗口”出具项目联审备案通知书或一次性告知项目申办人补正申报资料,打通“绿色通道”。

三是在开发区探索推行“先建后验”“四零模式”政务服务(建设施工“零审批”、过程监管“零容错”、全程服务“零距离”、联合验收“零容缺”)。对开发区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探索实施“一窗受理、四联服务(并联审批、联合会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多评合一(统一评价评估)、先建后验、全程监管、综合评议、承诺制、零费制”改革,落实“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确保审批监管不出园区,促进项目审批大提速、政务服务大提升、改革创新大突破。

四是全力推行代办员制度,建立一支强有力的代办员队伍。对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分中心办理的全市及开发区重点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经办人的申请,分申报阶段、建设阶段、验收阶段三个阶段全程派出“一对一”服务专员,按照 “一口受理、抄告相关、容缺受理、联审联办、全程协调督办”的运行模式,落实“一窗受理、一口出证、一站式服务”。(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黄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