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城管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8.12.2017  12:28

一、主要做法

(一)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会同市编办、市公安局等部门3次赴外地学习考察,召开10余次座谈会反复磋商,草拟了荆门市改革实施方案。5月22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城管执法体制改革。5月31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荆门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9月14日,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该方案。召开3次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会,督导各县市区加快改革步伐。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合法性审查。 6月,对 2015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经清理,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份,已于2017年1月3日废止;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2份。印发《市城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荆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掌握和准确理解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定主体、权限和程序等内容,有效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备案审查质量。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5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城管局、局属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布实施方案、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和举报。截至目前,共查摆问题28个,其中市城管局6个,县(市、区)城管局22个,已整改26件,其他问题将逐步整改到位。

(二)完善法规制度,提高法治水平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 条例正式实施后,市城管局报请市委、市政府将条例学习列入全市领导干部学法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全市城管干部职工系统学习。积极向广大市民普及条例知识,深入社区、门店、学校开展宣传,发放条例1万余份。

二是配套完善城管法规体系。 为保障《条例》有效贯彻实施,市城管局确定13个配套管理办法作为补充和完善,目前已制定出台《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作为2018年计划审议项目进行了申报,该项目已于2017年10月30日提交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三是探索执法、管理、服务“三位一体”模式。 为规范执法行为,大力实施“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出台城管文明执法规范,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健全执法案件评查制度,倡导“721”工作法,推进了城市管理“三转变”(“单一执法”向“管理服务”的观念转变、“执法者”向“服务者”的角色延伸、“硬性执法”向“情怀管理”的模式转变),着力打造了荆门城管执法“三最”(最高效率、最优质量、最佳效果)服务品牌。

(三)严格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组织案件评查。 6月,开展全市城管系统案件评查,对局属单位、各县(市、区)城管局2015年以来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8个,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二是 加强督办检查。 9月,市城管局组织督查专班,重点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各县(市、区)城管局,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整改落实。

三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 4月,制定《关于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调查取证、告知和处罚决定等程序,采取文字和音像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争议,提高执法质量。目前,市、区城管局已配备执法记录仪415台。

(四)强化执法培训,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集中轮训。 3月、9月分别组织全市城管系统执法干部开展集中轮训,分层次、多形式学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登录“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开展无纸化法律知识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运用法律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能力。

二是 规范协管员管理。 制定《全市城管系统协管员管理办法》,对协管员的招录、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加强城市管理系统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三是树立亲民形象。 结合“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六进”(即进社区、进街道、进校园、进店铺、进企业、进机关),倾听民声民意,集聚群众智慧,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共收集意见建议共535条,现已全部办结。积极开展“城管体验日”“城管开放日”等主题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体验城管工作,增进沟通理解,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城市管理,树立城管队伍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理论宣传较多,指导实践较少,定期宣传较多,培训教育较少。

2.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滞后。 城管执法人员数量明显不足、协管员队伍因待遇问题不够稳定,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保证城市常态化、精细化管理需要。

三、2018年工作思路

(一)做好“三个结合”,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治理。 一是 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相结合。深入推进城管综合执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力量配备,进一步明确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职责边界和执法范围。 二是 与全市城管系统“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相结合。改进城管执法方式、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城管部门良好形象。 三是 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深刻领会思想精髓,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全面提高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不断推动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

(二)完善“三项制度”,着力规范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行为。 在城管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善执法办案评议考核、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管理执法八项禁令》,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活动。贯彻执行《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开展“三大活动”,强力推进行政执法问题有效落实。 一是开展城管大讲堂。 结合城管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坚持按需授课,采取科长讲业务、执法骨干讲法律法规等形式,每月开展城市管理业务知识大讲堂活动,提高城管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二是开展案卷大纠错。 组织全市城管系统执法骨干,对各县(市、区)城管局选送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现场提问、现场纠错,进一步调动全系统执法人员学业务、练技能的积极性,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三是开展作风大整治。 制定《全市城管系统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办法》,严肃城管执法人员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督察力度,发现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及时移交,严肃问责,提高执法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意识和良好形象。(荆门市政府法制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