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一女子贩卖毒品领刑十五年

19.09.2014  12:14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19日电 (杜鹃)为了挣钱,荆门一女子竟想走贩毒挣钱的“捷径”,贩卖毒品106.74克。9月15日,这名女子因犯贩卖毒品罪,经东宝区检察院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没收财产5万元,对查获的毒品、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今年34岁的女子为段某,自结婚后,一直在家务农。2013年6月,段某到荆门游玩,看到别人卖麻果可以赚钱,她便动了贩卖毒品赚钱的歪念头。同年12月的一天,段某接到电话后,到城区月亮湖北路一酒店,卖给一瘾君子麻果21粒(约重1.89克),收取对方800元。当天下午,又有人找段某买麻果,可到了酒店,对方却说没钱付,段某便带着麻果回到长宁大道一宾馆休息。没多久,她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当场搜出“药丸”104.85克。经鉴定,查获“药丸”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主办检察官认为,段某贩卖毒品106.74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段某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当庭自愿认罪,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