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政府研究立法工作

12.12.2017  15:39

12月8日,市长崔永辉主持召开荆州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听取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征集荆州市地方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五年规划项目情况的汇报》。

经研究,同意将同意将《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荆州市爱国卫生条例》《荆州市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荆州市洪湖保护条例》列入2017-2021年地方性法规五年规划建议项目,同意将《荆州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荆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法》《荆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荆州市电动车辆管理办法》列入2017年-2021年地方政府规章立法项目,报市委批准后实施。

崔永辉指出,地方立法非常重要,专业性技术性很强,要在精细和精准上下功夫,把每部法规和规章立成精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崔永辉强调,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不能认为立法是人大的事、是政府法制办的事,各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舍得投入精兵强将,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形成共识,形成的草案要有专业水准。要加强对立法法的学习,熟练掌握立法技术,做好与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沟通、对接和汇报工作,合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荆州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