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荆州力推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直选

28.08.2014  17:16

记者日前从湖北荆州市总工会获悉,截至目前,该市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直选率达到80%,这有力增强了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据了解,早在2007年,荆州市委就批转了《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工会主席协议管理的实施方案》,实行由市(县)总工会直接与非公企业经营者签订《工会主席选配管理协议》,明确工会机构单独设置,工会主席落实专职身份、党政副职待遇,上级工会实行工作补贴和经费保障等事项,并出台考核管理办法,使选配工作落到实处。2013年,该市签订工会主席选配管理协议240份,其中对60%的重点骨干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了覆盖,当年就有38家企业成为省、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在此基础上,荆州市总稳步推进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直选工作。该市总区分不同单位类别和规模,在选举工会主席和委员上实行主席、副主席等额选举,工会委员差额选举和先差额选举工会委员会,再以全部委员为主席候选人,差额选举工会主席两种方式。在推荐候选人时实行上届工会委员会推荐,工会分会或小组推荐,市总工会、行业工会与基层单位协商推荐3种方式。在选票形式上实行主席、副主席与工会委员分设选票和主席、副主席与工会委员同一张选票两种方式。

对新增或换届基层工会,该市总注重宣传直选的重要意义,把好报名推荐关,结合职工反映严格考察工会主席候选人,禁止行政负责人及其近亲属、股权分红超过工资收入人员提名;把好选举方案关,帮助制定直选实施方案、选举办法和选票,确保选举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严格履行推荐人选、资格审查、选前公示、竞选演讲、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结果、当选工会主席表态发言各项程序,不让选举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