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一排污企业经营人被拘留

15.08.2016  22:15

   湖北日报讯(记者罗序文、通讯员应臻)12日,荆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依法对该市荆州区楚云防水材料厂实际经营人沈中贵实施行政拘留。

   4月20日,荆州市环保局在接到群众投诉后,立即对该厂检查。发现该厂生产设备简单,污染严重,属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并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情况下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5月5日,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7月13日,环保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拒不执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决定,仍在违法生产并排放大气污染物。荆州市环保局依法将本案移送荆州市公安局。该局经过审查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作出了对沈中贵行政拘留的决定并执行。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