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恩施”新路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法治引领破解信访难题

18.06.2015  21:20

    新华网湖北频道(向筱)近期恩施州信访局组织文艺宣传队,先后乡镇、社区巡回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月暨律师送法下乡活动,为当地群众送上丰盛的法治文化大餐。

    “法律是各项工作的底线,法治环境是一个地方重要的投资、旅游、人居环境,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法律、法治的重要性,在全州上下弘扬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方式。”在州委书记王海涛对法治理念的推崇下,恩施州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着力破解信访工作源头治理难、问题化解难、秩序规范难,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群众信访上行。

    统计显示,2014年,全州进京非访、赴省上访、赴省异常访同比分别下降39.7%、26.3%、35.4%。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破解源头治理难

    一份信任,一份责任。

    为做好这项“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回应群众诉求,恩施州借助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机遇,率先开展“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组建涉法涉诉律师顾问团,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寻求难中破题。

    决策先行,依法行政。州委、州政府聘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等17名知名专家,组建法治建设专家委员会,为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制定出台《恩施州行政执法条例》,将现行有效的政策、行之有效的作法、约定俗成的习惯上升为法律规范,并结合州情实际对行政许可、确认、裁决事项的办理期限作出规定,推进综合执法、文明执法。

    各村依托农村网格服务中心,由律师、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法律诊所”,每月集中两次到村里为群众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解答法律诉求。驻村律师还应需“出诊”,为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上门服务,对调解协议反悔或不自动履行协议的当事人进行“巡诊”回访;对疑难复杂案件,邀请专家、知名律师“会诊”,力求客观公正权威。

    “要不是律师调解,我们可能还在扯皮哟。”恩施市龙凤镇农民康忠金说。

    去年8月,康忠金请包工头拆除旧房时,因挖机师傅操作不当,“铁臂”挥去,把邻居的房子“”了个大洞。居委会干部出面,调解了两个星期,但因涉及一些法律层面的问题,处理起来仍有“解不开的结”。进村律师陈嘉睿“坐诊”后,一日之内,一纸调解书让房主、施工方、受损方三方满意。

    如今,各级政府及部门组建法律顾问团126个,393个县(市)直单位、2435个村(居)委会聘请了法律顾问,共培训法律明白人近6万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2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0余件、法律援助事项1.5万余件。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州、县、乡三级法律顾问服务网络建成。

     推行法定途径优先,破解问题化解难

    “以前,群众‘信访不信法’。如今好了,大家有麻烦都知道先找法律顾问。”谈及律师进村的变化,恩施市信访局负责人感叹。

    于此同时,全州各级信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接谈、受理、交(转)办、解决、回复群众信访事项工作规则,对群众诉求及时规范受理,按期办理答复,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去年受理复查复核件452件,办理上级转交网上信访件326件,办理全国人大交办信访件15件、省督处交办件3件,结案率均为100%。

    为增强案件处理的公信力,恩施州信访部门还在全州选聘优秀律师,参与领导接待日、重大集体上访、疑难信访协调处理、信访案件复查复核等全过程,接待群众来访1125批2635人次,促进了一大批信访问题得以依法处理。

    “张祖碌与宋某因格子河煤矿财产之争、不服法院判决,10多年来不断赴省进京上访。通过法律顾问团多次调解,张祖碌与宋某之间的民事、刑事纠纷得到彻底解决。”一参与办案的律师说。

    张祖碌案件只是一个缩影。为破解疑难问题,恩施州将100件重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提交州政府律师顾问团督办化解,成功消除了51起“骨头案”。

    “联席会议制度”是恩施州破解难题的又一力举。由州委政法委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州委政法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信访局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和信访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通过法律途径处理矛盾纠纷,提高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

    2014年,全州受理复查复核件452件,办理上级转交网上信访件326件,办理全国人大交办信访件15件、省督处交办件3件,结案率均为100%。

     加大依法治访力度,破解秩序规范难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问题、群众利益纠葛更趋多样化、复杂化,如何更好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准确界定信访违法问题,依法打击破坏和谐稳定行为,是信访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恩施州坚持“跳出信访看信访”、“用群众工作的视野去看信访”,在全州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

    “我院推进涉诉信访体制改革,整合内部职能,调整充实人员,设立诉访局,加大诉访案件办理力度。去年以来,共处理涉诉信访701件次。”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长期以来,人们并没有对“”与“访”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严格的区分,而是统称之为涉诉信访。去年以来,恩施州以建立健全诉访分离工作机制着力点,厘清“”与“访”的概念。州委政法委、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司法局、州公安局、州信访局等6家单位联合发布《公告》,将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救济渠道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事项中分离出来,引导信访人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此外,恩施州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在各县市、各乡镇(办事处)在接访场所予以张贴,大力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引导群众合理、依法、有序表达诉求,有效缓解了越级上访。

    “用真心去劝导,诚心去化解,耐心去引领,解决信访人的诉求,这是信访干部的责任。”州信访局负责人表示。

    在规范信访工作同时,恩施州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京非正常上访依法打击实施意见》、《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包保责任、分工合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督办通报、督查问责等工作机制,明确界定扰乱单位秩序类、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类、危害公共安全类、敲诈勒索类、寻衅滋事类、反复非访类等信访活动中的六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2014年,全州化解进京非访、赴省异常上访170 件,约谈、实施责任追究3人,依法打击处理49起违法上访行为。(完)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