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司法局彰显职能优势 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处理法治化

19.06.2015  13:24

  近年来,恩施州司法局不断创新矛盾化解思路,切实履行法治宣传职责,深入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积极引导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推动了涉法涉诉信访处理法治化,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动作为,强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责任主体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律师主管单位、普法主抓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把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导入法治轨道。恩施州司法行政系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制定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职责》和《律师值班工作规定》等制度,选派1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律师参与州委、州政府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处理,保证了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信件化解法律援助对接机制,推行“信访法律援助会办单”,对发生的涉法涉诉信访事件,法律援助中心根据信访“会办单”审查案件,指派律师负责办理。近年来,全州律师为涉法涉诉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84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搭建桥梁,构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有效通道

  为改变山区法治建设相对滞后,涉法涉诉信访居高不下的现状,2013年9月,恩施州启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试点,推进“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完善了恩施州“三位一体”基层治理模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纷纷成立“法律诊所”,聘用律师为重大行政决策议案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建议;协助村居修订村规民约、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参与维稳、征地拆迁等活动,帮助规避法律风险。律师以“第三方”身份参与领导接待、重大集体上访、疑难信访协调处理和信访案件复查复核等全过程,使一大批信访问题得以依法处理。信访责任单位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和突出问题交由律师顾问团研究讨论,出具法律意见书,破解信访疑难问题,减少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存量。

  各地立足实际创新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在乡镇组建了“四个一”(即乡镇有一个法律顾问团、村居有一个律师诊所、农村网格有一名法律宣讲员、农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的法律顾问工作网络;探索出了“矛盾纠纷层级调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新途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纷纷走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走进乡村、学校、企业、机关,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诉求,积极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尤其是律师顾问团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将很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消除了部分影响社会稳定的“骨头案”,维护了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省长王国生指出,“‘律师进村、法律便民’这件事情很关键,要狠抓,通过法治解决老百姓信访不信法、信大领导不信小领导、信人不信制度的局面”。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州法律顾问共培训法律明白人近6万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2万余人次,化解信访积案968起,为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书1400余份。

  三、防调结合,发挥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良好作用

  为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恩施州司法局在“”字上下功夫,在“”字上用力气,在“”字上抓落实,协助各地各部门成立涉法涉诉律师顾问团;组织律师开展社会矛盾集中排查化解,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选派优秀律师担任首席人民调解员,为医患、劳动、交通事故等专业调委会配备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促进了律师专业优势的发挥。律师还通过对矛盾纠纷的收集、分析、研判,找出成因、规律、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法律建议,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近年来,全州330余名律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矛盾集中排查536批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5500余起,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12起,切实减少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存量。

  四、积极引导,形成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良好氛围

  为提升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律师业务素质,调动工作积极性,恩施州司法局对其给予政治倾斜,选派了11名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律师当选“两代表一委员”;给予经济支持,协调州财政局联合印发《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经费保障办法》,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全额预算,让其经济有甜头;给予精神鼓励,在充分了解全州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基础上,联合律师协会,对2014年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突出的14名律师各记三等功一次,让其成为学习效仿的榜样;给予工作便利,协调法、检、公等涉法信访较多的责任主体部门出台相关举措,尊重律师调查取证权、查阅案卷权、独立发表法律意见的权利,为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律师职业继续教育培训,举办法律顾问培训班,设置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业务技能务实专题,邀请曹亦农、汪少鹏等省内知名律师为涉法涉诉信访律师顾问团成员专题讲授,提升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为加强舆论引导,恩施州司法局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宣传工作相结合,开展调研督查,编发手机信息、撰写工作简报,现已开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专题调研3次,走访了8个县市、54个乡镇、10余州直部门,编写手机信息16期、发送10500余人次,配合各类媒体采写宣传报道150余篇。如中央台《新闻联播》“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新华社《法律诊所进村,法治恩施落地》,法制日报《法治之声响遍土苗山寨》,湖北卫视《恩施州“法律诊所”进村服务群众 》,湖北日报《扭转群众“信访不信法”,恩施州推广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等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对恩施州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报道,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到恩施调研视察时指出:律师参与村级组织治理,尤其是服务群众的做法,有利于基层普法工作,也有利于群众“信法不信访”,认为这是“法治湖北”的具体抓手。

  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引导群众由非理性反映诉求向理性转变,扭转了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行为,减少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维稳与群众维权关系的动态平衡,增添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正能量。(罗建刚     李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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