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遮挡水上“交通灯”被开罚单

20.05.2018  13:32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20日电 (刘尊稳 余荆州)“喂,枝江海事,有船舶在涴市白浮前面抛锚,遮挡了“航标”,快来管一下啊。”5月17日一大早,枝江海事的报警电话就响起来,执法人员迅速出警,在长江中游宜昌与荆州交界水域查获一艘重庆籍货轮违规抛锚,遮挡航标,并占用“渡船斑马线”。执法人员依法将其驱离并依据相关法规对其实施了海事行政处罚。

  航标是专门设置在通航水域为过往船舶指示航道方向、界限与碍航物的专用设施,是船舶航行特别是夜间航行中最重要的助航标志,被称为水上“交通指示灯”,海事执法人员表示,航标若遭损坏或是被阻挡不能正常运行,都将对过往船舶航行造成重大安全威胁,轻则触礁搁浅,重则可能造成船毁人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据宜昌海事局执法人员介绍,为加强对航道航标设施的保护,国家专门出台了《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其中就有专门关于对破坏、毁损航道航标行为的处罚规定。海事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船舶驾驶员按规范航路航行,在指定锚地锚泊,严禁遮挡航道“交通灯”。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