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警方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行动

04.06.2014  11:06

  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4日电 (马玲 尹孝齐)针对辖区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的实际情况,长航宜昌公安分局与长江渔政部门一道,在长江禁渔期内采取行动,实施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专项行动。近2个月来,宜昌分局共打掉非法捕捞团伙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打击处理2人,侦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55起,成效显著。

  专项行动中,长航宜昌公安分局一方面派出民警深入辖区大力开展禁渔工作宣传,要求渔民在禁渔期间做到“江上无渔船、船上无渔具、市场无江鱼”,遵守国家法律,共同给予长江流域的鱼类休养生息的机会;另一方面,针对屡教不改、毁灭性捕捞、禁航水域捕捞等违法行为,宜昌分局联合渔政、海事等部门,严厉予以打击,有力遏制了非法捕捞的蔓延势头。

  4月14日14时许,渔民李某驾驶渔船在长江巴东段链子溪水域非法进行电打渔。15日6时,李某被正在开展联合执法的长航宜昌公安分局巴东派出 所巡逻民警和巴东县水利水产局渔政股工作人员发现并抓获。

  4月17日10时许,巴东派出所民警接群众匿名举报,联合巴东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迅速出警,在长江巴东段旧县坪水域将正在实施电捕鱼的渔民谭某当场抓获,并从其驾驶的渔船中查获电捕渔设备和渔获物共18斤。

  4月30日凌晨,宜昌分局三斗坪派出所民警通过现场搜寻、围堵,将正在电捕鱼的陈某、张某当场抓获,并现场查获蓄电瓶两台、逆变器一台、电舀子等作案工具,以及捕捞的野生鱼20余斤。

  5月4日12时许,宜昌分局宜都派出所接到宜都市渔政执法人员报警,称在长江宜都白洋水域发现有人电捕鱼。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当场抓获渔民钱某、汤某、邓某3人,收缴发电机、逆变器、电打鱼机、电网等电打鱼工具,缴获刁子鱼3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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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专项行动,是一场“”与“”的较量,也是一场保护生态资源与破坏生态平衡的较量,长航公安民警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生态资源和可持续发展。

  长江是我国淡水渔业资源的基因库,但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近年来渔业资源迅速衰退,一些珍稀物种也难觅踪影。为了保护长江渔业资源,经国务院同意,从2003年起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长江禁渔期制度实行分段分期实施的原则,以葛洲坝为界,将长江分为两个阶段,分时段实施禁渔,每个江段禁渔时间为3个月。今年2月1日起,葛洲坝上游江段的禁渔开始;4月1日,长江葛洲坝以下至入海口的禁渔活动正式启动。然而,虽然国家三令五申不准在禁渔期内实施捕鱼,但仍有渔民不予理会,采取非法手段大肆捕捞长江水产品。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