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现场只有一滩血迹 浠水警方3昼夜查出元凶

27.11.2018  21:51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27日电 (李斌 南林波)浠水警方面对一起致人死亡逃逸事故现场只有一滩血迹的零线索,通过3昼夜的查询监控和走访摸排,至11月26日,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和肇事者。

  11月23日10时50分,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称“城郊一砖华湾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行人张某(女,70岁,清泉镇人)受伤严重,肇事车辆往兰溪方向逃跑了”。现场除遗留一滩血迹外,没有其他任何有关事故的线索。伤者被送往急救中心抢救无效后死亡。

  交警大队立即启动逃逸命案查缉预案,成立了“11.23”专案组。专案组在副大队长李胜强的督导下兵分两路:一组由中队长刘本德、民警王永昌在事故现场开展大范围摸排走访,获取破案线索;另一组由指导员陈振华、辅警周松负责调取调取某乡道及周边卡口事故时间段的监控录像,并围绕“货车”特征的肇事车辆进行信息比对和确认。

  经调查走访,有人在事发后试图追赶肇事车未果,但确定可能是尾号为“8”的货车。根据掌握的线索,专班民警通过2个昼夜连续作战,先后对事发时间段经过案发路段的128台货车、并将牌照尾号为“8”的货车作为重点逐一排查。

  至11月26日晚,终于有一辆号牌尾数为“38”的货车引起民警们的注意,在经过大量的线索和信息比对排查后,确定号牌为鄂J***38的蓝色货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该车车主为黄某(男,40岁,清泉镇火山村人)。

  当日晚,办案民警赶到黄某家中,发现在黄某家门外正停放着一辆蓝色货车,其号牌正是鄂J***38,民警迅速对该车进行比对确认,确定该车就是肇事车辆。在铁的事实面前,黄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