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职工福利标准 每年每人总额不超1000元

11.02.2015  13:47
  春节快到了,福利如何发?昨日,省总工会节前相关安排暨新闻通气会上透露,刚刚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基层工会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本单位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000元,不能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同时,基层工会可在会员过生日当月,向会员送价值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可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50元;可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但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用餐标准人均不超过40元;文娱、竞赛等活动,以精神奖励为主,且获奖人数不能超过参加人数的1/3,每人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体育比赛运动用品每人不超过500元。

  《意见》规定,建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要严格控制基层工会经费开支。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但不得用于购买购物卡代金券、请客送礼、设立“小金库”、改造办公用房等“十不准”。

  记者统计发现,《意见》规定的节日慰问品、生日慰问、看电影等所有集体福利项目加起来,职工每人每年的福利总金额不超过1450元。为何标准不高?省总工会副主席谭必元解释: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应该由工会福利和行政福利两部分组成。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职工维权、帮扶、教育等工作,职工福利只是其中一部分,且工会经费确实有限,很多单位算账后反映,1450元的经费开支已是入不敷出。

  对于不发放职工福利的中小企业,《意见》是否有监督措施?谭必元回应,《意见》只设上限,不设下限,企业职工福利的发放应主动作为,量力而行。

  教师节、妇女节、儿童节福利如何发放?谭必元称,国家法定节日只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端午、中秋、清明这七个节日。其他节日,按照企事业行政福利规定发放,不得从工会经费支出。

  获知《意见》出台,恩施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卓俊杰表示:“八项规定,让职工正常福利受到不小影响。《意见》细则出台,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指明了方向,今后可以理直气壮地发放节日慰问等职工福利了。

  荆门市龙泉中学教师张虹说:“领了几十年的粽子月饼年货,没了,挺失望的。福利标准虽不高,但让大家找回了集体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