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职工民主权益之殇反思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公司爆炸惨案

11.08.2014  12:25

2014年8月2日早晨7点37分,随着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公司抛光车间的一声巨响,75位年轻的生命刹那间阴阳相隔,185位伤者还在医院痛不欲生。压抑着内心巨大的悲愤,我们不禁想到: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此巨大的灾难?谁应该对工人的生命健康负责?我们的职工权益到底有没有制度化保障?

据央视等主流媒体报道,此次事故暴露出职工权益维护的严重缺失和职业安全的巨大漏洞。企业只顾生产罔顾职工健康与安全,发生爆炸的抛光车间粉尘浓度大大超标,企业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投入和检测,导致这起重大职业安全责任事故。然而,在人们看得见的惨烈事故的背后,更有看不见的职工权益维护的缺失。工人长期暴露在高浓度粉尘作业环境,造成大面积尘肺病,工人曾就此抗议,而工厂未就此改善作业环境。此次爆炸发生在周六早上7点37分,是法定的非工作时间,但发生爆炸的抛光车间有261人打卡上班。工人每天的工作时间在14-15小时,大大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的极限。

在企业一系列侵权行为的背后,是一味依赖低成本的发展模式,以及与这种模式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在“GDP”至上的“硬道理”中,劳动者权益可以忽视;为求发展,当地政府安全监管可以忽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昆山爆炸事故发生前不到一个月,昆山市开展了全市安全生产检查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结果竟完全符合要求。对中荣公司这类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企业在督查中是如何过关的,我们不得而知。事故发生后地方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之下迅速组织救援,展开调查。但是这一切都挽回不了75条鲜活的生命和数百个幸福的家庭,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事故发生前政府相关部门的切实履责。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也是工会的缺位。没有真正能为工人说话的工会,劳资间平等协商机制的缺失,工人长期高强度机械化劳动,家庭生活的撕裂,社会关系的原子化,他们长期被埋没轰鸣的机器声和工业开发区林立的宿舍群里,被异化为GDP生产线上的一个零件,得不到社会的关心和关注。

因此,我们透过昆山爆炸惨案应该看到,最根本问题不只是资方的无良、有关部门渎职,也不只是法律制度不完善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而是职工民主权益的缺失。要改变这种状况,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保护职工生命健康,必须依托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企业工会,充分落实广大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各项权益。

1. 工会要明确立场,“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确保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生命健康权益。以“昆山事故”为契机,重新反思、重新定位、重塑形象,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信得过的工人阶级自己的组织。企业工会要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会参与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的三级网络。充分利用《工会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赋予的权利,设立职工代表大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专门委员会(小组),推动建立在职工民主管理框架下的、有职工参与的职业安全监督机制,把安全生产监督权、知情权还给职工。

2. 工会要建立与政府、资方的三方协商制度,督促出台公平公正的劳工政策,打破资方独占资源,独享权利的格局,尽力对低成本低权利的发展模式进行干预,让劳动者享有体面的有尊严的劳动;搭建劳资平等协商平台,代表职工就劳动标准和职业安全事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通利益表达机制,让劳动者能够通过正常的途径和制度化的手段表达利益诉求;提高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让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成为社会文化价值观的主流;各级工会组织还要加强参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管工作力度,依据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切实推进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强有力的行政监察和问责惩处制度,杜绝严重损害职工生命健康权益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工会要充分尊重和代表广大职工权益,以本次惨剧为鉴,大力加强源头参与,切实推进改善生产环境,改善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让劳动者享有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体面劳动的合理报酬,这不是资本对劳动的施舍和恩赐,而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所必须。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劳动者对企业价值的认同,也是企业发展的强大的动力源。 工会还要加大“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力度,在评先表模活动中重点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在全社会树立“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良好风尚。

4.工会要教育广大职工群众从此次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认识。爆炸事故不仅仅是昆山中荣遇难工友的悲剧,更应该是广大职工群体共同的忧患!广大职工群众如果没有较强的自主维权意识,只会在等待和依赖中变得更加弱势。唯有组织起来,增强对工会组织的认知度,通过各级工会组织的力量争取权益,职工群体才会逐步走向成熟,也必将推动劳资关系调整制度的创新。

5.  工会要锐意改革,增强自身组织吸引力,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去机关化、官僚化,开门办会,走出去,深入企业一线,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大调研”活动,了解普通劳动者之所想、所盼,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要充分调动、发挥基层企业工会的积极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改革工会经费上解分成比例,把大头留给基层工会,倡议设立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专项活动基金,为广大职工群众把好生命健康的最重要关口,也为工会组织树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平公正的良好社会形象。通过努力,吸引更多的一线职工加入到工会组织。

基层企业工会和广大的会员群众才是工运事业的主力军,工会工作的主战场,各级工会组织只有奋发有为,职工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尊重,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得以实现,国家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才能得以持续。(荆州市总工会  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