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高考”选考办法出炉 自选3科计入总成绩

29.09.2016  17:11
  楚天金报讯(记者杨扬、龚雪 通讯员梁炜)昨日,省教育厅发布《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要求从2018年起,所有高中生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13个课程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同时,该办法也是我省“新高考”改革的重要配套方案.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13个课程科目,全部列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形式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其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由全省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和美术)、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由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信息技术、外语等科目待条件具备时实行全省统一机考.

  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特长及高校各专业招生基本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应在首次报名参加全省统考科目报名时确定3门选考科目,选定后不得更改.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科目每年组织两次考试,分别安排在6月和12月,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考对象,包括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是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我省“新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的,该办法将于2017年开始试点,2018年全面实施,2021年整体与“新高考”对接.

  成绩如何呈现

  楚天金报讯 记者了解到,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以等级呈现成绩的科目划分为五个等级,等级划分以卷面得分为依据,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预先设定的百分比确定;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成绩的科目,考生不合格比例控制在2%以内.

  选考科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将在五等的基础上细化等级并转化为等级分后计入.

  (记者杨扬 通讯员梁炜)

  另据《长江日报》报道:

  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明年试点

  2021年起选考科目成绩计入高考 现读初二学生将首吃“螃蟹
 


制图 职文胜

  记者谯玲玲

我省自2018年秋季对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全面建立和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制度,2021年整体与高校招生录取改革全面对接.省教育厅昨日发布《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确定语文等13个科目为必考科目,所有高中在校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我省将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中选择一定范围开展学业水平考试试点;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全面建立和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到2021年高考录取将首次用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这个时间倒推,目前正在读初二的学生,将是我省第一批面临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

高二上起可报名考试,只考到必修、选修Ⅰ

教育部文件规定,高中学生应在完成相关科目公共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设计和高中教学规律,高中学生到高一下学期期末已完成公共必修内容的学习,对个人学科兴趣和特长已经有了必要的分析和判断,这时确定选考科目比较合适.

根据我省规定,高中学生高二上学期期末才能参加全省统考科目的考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和美术)、体育与健康的考试时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据悉,为配合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育部正在修订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订后的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高中课程内容由公共必修、选修Ⅰ和选修Ⅱ三部分内容组成,公共必修内容为必修必考,选修Ⅰ内容为选修选考,选修Ⅱ内容为选而不考或选而备考.我省学业水平考试必考科目只考公共必修内容,选考科目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必修内容和选修Ⅰ内容.

复读、跨省转学或受影响

学业水平考试的报考对象包括普通高中的在校生、高中阶段其他在校生和社会人员.2018年及以后各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均须参加全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参加2021年及以后各年普通高考的社会人员(含2020年及以后各年的复读生),报考学业水平考试的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之中,待明确后另行向社会公布.

按规定,选考科目考试成绩仅限高中学生高三毕业参加高校招生录取时当次有效.复读生参加下一年的高考,应重新选定和参加选考科目的考试.

由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高中学生,原取得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申请成绩合格认定,申请认定时须提供转出地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认定后的成绩仅作为高中毕业依据,不用于高校招生录取.

学业水平考试 带来两大挑战

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定,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赴省内十多个市州和50多所高中进行专题调研,向17个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教研机构,部分省级示范高中、普通高中、民办高中,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分别征求意见;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000多份,收回有效调查问卷1800多份,编制出台了《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走班教学:如何组织教学和管理学生

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部分,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后,肯定会给高中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带来一些变化,主要是原来学生只能选择文综、理综,多数学校按文科班和理科班教学,现在学生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选择权进一步加大,学校按学生的选择实行走班教学.这些变化,为真正实现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创造了条件,但对教学实施和学生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适应学业水平考试带来的变化,省考试院相关专家认为,高中教学要一改过去“考什么,教什么,学什么”的传统教学方法,进行以适应学生个体发展而教学的改革.一是严格落实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技术、艺术、体育等课程.二是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选学的需要,合理编班,把走班教学落到实处.三是提高校长和教师的教学管理能力.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培训、研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学生不同的选择,组织实施相应的教学,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四是加强教学条件保障.在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满足新的教学需要.

选考科目:事关专业选择和职业规划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刘国卫教授说,过去高中生只是分文理大类,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后高中生可选择选考科目,直接影响高考后的专业报考和职业选择,现实是学生对专业和职业了解并不多,选择难度大,这就要求高中生应学会思考和规划自己的学业和人生,培养锻炼自己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选择选考科目时,学生也需要老师和家长的辅导、帮助,这对老师和家长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和家长要能发现学生的兴趣特长,指导他们及早进行职业规划.

(记者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