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侵权被告上法庭 法官上阿里旺旺送达传票

20.12.2014  13:06
图为:被告网店的代理律师(右)当庭支付3.1万元赔款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通讯员徐丹丹 刘莹 实习生黄少楠 谢梓杭)昨日,江汉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在淘宝网上销售假品牌酒的侵权索赔案,经法官调解,由被告网店店主陈某向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赔偿3.1万元。法官表示,涉及网络交易的侵权官司,在处理程序上必须运用网络思维。

  今年6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在淘宝网上发现有网店出售“国窖1573”白酒,售价远远低于市场价,网购几瓶后检测证实是假酒。公司对网购、鉴定过程作了证据保全,于今年10月向武汉市江汉区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网店主陈某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余万元。

  因被告淘宝网店并非实体店,无明确的工商登记信息,该起侵权官司在法院立案后,如何向其送达文书令法官犯难。法官先与淘宝网站联系,在网站配合下查到卖家信息,是居住在北京的陈某,但查不到他的住址和联络方式。法官又借助网站帮忙,登录“阿里旺旺”聊天室与店主取得联系,一番沟通后将涉及案件的文书、传票扫描件传输给对方,并用“屏幕录像专家”软件录制过程作为凭证。

  此后,被告的淘宝卖家陈某赶紧给法官打来了电话,表示做好开庭准备参加应诉。昨日上午,该案开庭,陈某委托律师到庭,经法官当庭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由网店向公司赔偿3.1万元。

  江汉区法院知产庭庭长韩伟称,电子商务催生出的商标侵权纠纷越来越多,形成诉讼后如何对涉案当事人送达文书、追究责任是一个难题。新《民诉法》增加了电子送达相关规定,即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除裁判文书之外的法律文书同样有效,这为法官办理此类官司提供了新的途径。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