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恋情维权案——湖北省妇联系统信访维权十大优秀案例之七

27.01.2015  18:11

办理单位 黄冈市黄梅县妇联

案件基本情况

      2011年5月,黄梅籍未婚女A与江西九江籍未婚男B通过QQ在网上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网上交流,双方感到共同语言很多。后B男主动要求与A女见面,A女均未答应。一天,B男乘车来到黄梅,电话联系A女要求见面。A女出于友谊,同意见面,并半推半就发生了性关系,导致怀孕。怀孕期间,A女多次向B男提出结婚要求,但是B男却提出过分的要求,要A女家陪嫁10万作为结婚条件。A女家庭极力反对,怀孕8个多月的A女无奈选择了人流。人流后,A女患上多种妇科病,需要手术治疗。在向B男要求补偿未果后,B男最后居然"玩失踪",关掉手机,无法联系。A女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要求保护个人权益。这场以失败告终的网恋,耗费了A女一年多的时间和精力,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和伤害。

办理过程及结果

      黄梅县妇联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十分重视,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与B男居住地的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妇联取得联系,通报了情况,取得了浔阳区妇联的重视和支持。浔阳区妇联积极行动,协同B男当地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区上门做B男家长工作,要求B男家长想办法劝B男回家,出于人道主义给予A女适当补偿。B男家长多次与B男电话联系,得知B男在浙江苍南县某工地打工,但他坚决不答应回家,拒绝给予A女补偿。
      为此,黄梅县、浔阳区两地妇联联合发函给苍南县妇联,请求给予联动,做好B男工作。苍南县妇联给予了理解支持,通过社区民警与B男做工作,B男最终答应补偿A女3000元,并汇款到黄梅县妇联,黄梅县妇联把补偿款转交给了A女,并将A女联系安排到县工业园区某服装厂工作。A女得到极大的安慰,表示认真工作,回报社会。

办理思路和策略

      近年来,各级妇联在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妇联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妇女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出现跨区域的维权案件,可以争取相关地区的妇联组织的理解和支持,互相通报情况,协调联动,才能有效保证妇女维权工作的顺利落实。

工作成效和启示

网上恋情是比较新型的信访案件。随着电脑的普及,互联网的兴起,妇女因网上恋情信访的数量逐渐增加。在网恋中,妇女一般都是身心甚至钱财俱伤的一方。为避免更多的妇女因网络恋情造成伤害,建议:一是加强妇女网络权益教育,教育妇女不要轻易相信网络爱情,要爱护自己,学会保护自己;二是家长要正确引导子女,经常与子女沟通,避免子女走进感情误区;三、学校要加强青春期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