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工会参与社会治理的荆州实践

11.12.2014  02:20

群众工作是社会治理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的工作,社会治理归根到底是做群众工作。工会作为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本文结合荆州工会六年来的实践,试就工会参与社会治理的几方面问题作探讨。

一、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加强源头参与宏观维护,工会工作环境不断优化。六年来,市总工会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全市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健全“两个普遍”、和谐企业创建、节能减排劳动竞赛、职工维权协调会议、厂务公开联席会议领导机构,在26个市直局(委、办)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全部进入单位领导班子。市总工会与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劳动争议裁调、诉调对接机制,职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机制等多项工作机制。工会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的运行格局进一步完善。

(二)广泛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推动科学发展创造佳绩。围绕工业兴市战略、壮腰工程战略,开展建功立业劳动竞赛;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开展“同舟共济渡难关,群策群力促发展”劳动竞赛;围绕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开展“立足岗位、节能降耗”劳动竞赛;还连续举办“四创”劳动竞赛、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广泛开展“十行百佳”女职工技能大赛和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六年来,全市累计参赛单位1.4万家(次)、参赛职工达400万人(次)。以“创争”活动为载体,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全市工会建成职工书屋200多家,组织40万职工参加读书节活动,举办全市首届企业文化论坛,成立“荆江之春”职工艺术团,“荆江之春”职工艺术节入选我市十大精神文明建设品牌。

(三)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彰显作为。紧扣劳动关系建立、运行、调处等环节,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着力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市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分别达到75%、90%、90%,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5%,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建制率达到92%,市县工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实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有效对接。以改制企业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总结推广社会化维权、城际工会联动维权、双向维权等成功做法和经验,着力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帮扶维权体系建设,深化送温暖和帮扶工作,服务职工群众富有成效。市县工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9个,乡镇(街道)工会建立维权服务站103个,形成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帮扶维权工作体系。六年来,全市工会筹集元旦、春节送温暖资金4550万元,走访慰问困难职工17万人次。筹集金秋助学资金932万元,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9900人。开办工友平价超市,服务困难职工6.7万人次,给予优惠金额39万元。大力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培训优秀月嫂、育婴师2500多人,培训“金蓝领”中高级技工800多人;发放小额借贷资金1800万元,扶持下岗职工创业450人,带动就业2000多人。

(五)坚持改革创新固本强基,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等活动,深化绩效考核和治庸问责工作,全面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深入落实“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和“两个普遍”,全面加强职工之家建设,探索出一系列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增强活力、提升素质的有效载体和方法。六年来,全市新增基层工会组织3700个,新增工会会员28.3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14.1万人;培育达标基层工会600多家,选树全国、省级、市级模范职工之家165个;对90%的200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工会主席协议管理,公开选聘164名工会协理员充实到基层。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课题

(一)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升。总体而言,我市企业职工文化结构不合理,普通职工整体学历层次较低,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行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县(市)职工和农民工文化素质不高。企业职工中技能人才总量偏少,高技能人才吃紧,且流失较多,职工队伍稳定性较差。职工主人翁意识淡化,主人翁精神发挥不够。

(二)职工劳动就业状况仍需改善。当前职工“就业难”、企业“招工难”并存的矛盾比较突出。一方面是“4050人员”、无技能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压力较大,就业质量不高,另一方面是优质劳动力跨地、跨省外流,县乡企业缺工较多,管理人员和技工不好招、难留住,呈现出劳动力供需不对称,供需结构不合理的局面。

(三)职工收入分配状况不容乐观。一线职工工资水平仍然较低,增长较慢,增幅较小,低收入职工群体占比较大。一线职工工作时间长,加班加点现象普遍,存在加班加点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的问题。企业工资形成机制不合理,职工在调整工资上缺少话语权。职工工资收入方面的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

(四)职工社会保障覆盖不到位。部分险种参保面窄,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较低。中小企业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和临时人员参保率不高。

(五)职工劳动保护工作需要加强。部分企业生产环境不佳,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不到位。部分职工面临职业危害风险,对工作岗位的职业危害风险担心。中小企业职业危害防护较为薄弱,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健康检查仍显不足。

(六)服务职工群众工作有待完善。当前,一线职工、困难职工、农民工等群体还面临许多具体困难,帮扶职工的力度还较小,帮扶覆盖面有限,职工受益还不多,需要在工作机制、方式方法、深度广度上下功夫,促进解决职工关切的民生问题。

(七)工会组织自身建设有待加强。一些单位尚未建立工会,一些职工没有加入工会,工会干部普遍兼职,部分基层单位工会主席产生不规范、工会制度机制不健全。基层工会干部知识储备不足,缺乏系统的培训,维权的底气不足。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效能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

(一)突出发展第一要务,着力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

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围绕实施壮腰工程、加快荆州振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建功立业主题劳动竞赛。以评选表彰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创建“工人先锋号”为导向,推动竞赛领域向非公有制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拓展,向机关事业单位延伸,努力形成群众性劳动竞赛的强大气场。扎实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做好职工合理化建议、科技创新成果评选以及首席员工、“金牌工人”、“创新能手”选树工作,把蕴藏在职工群众中的创新潜能激发出来,切实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扎实开展“中国梦·劳动美”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以“职工心理援助计划”为抓手,把思想教育、帮扶维权、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职工社会心态、精神面貌更加昂扬向上。深入开展“创争”活动,积极组织职工读书活动,并同技术培训、技能比赛等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职工知识技能水平。政府和企业要建立健全有利于职工学习成才的长效机制,推动完善职工技能竞赛与职业技能鉴定、职称晋升相结合的制度,督促建立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使“创争”活动真正成为提升职工素质的有效载体,在建设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中发挥更大作用。

建设先进企业职工文化。从企业实际出发,主动参与企业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制定,用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凝聚企业职工力量。充分挖掘职工潜能,引导职工把实现自身价值与促进企业发展紧密相联,达到和谐统一。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政府和有条件的企业加强职工书屋、工人文化宫、职工活动中心、体育场馆等活动阵地和文化设施建设,推动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突出改善职工民生,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健全维权服务机制。完善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加强与人大、政协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源头参与机制没,提高工会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主动配合人大执法检查、政府劳动监察、政协委员视察,积极参与查处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案件,加强对企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以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工议事”等为重要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体系,依法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巩固党政主导推进的工作格局,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作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提高工资协商质量。推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解、援助一体化机制,做好基层调解、裁前调解、诉前调解,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完善维权服务载体。把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街道)、社区作为重点,把企业效益增长、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劳动争议降低作为重要衡量标准,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加强市县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工会维权服务站向职工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稳步推进企业职工服务中心,构建市、县、乡镇(街道)、企业(社区)四级服务职工工作体系,使工会帮扶工作与社会治理格局充分融合。坚持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经常性帮扶活动,坚持广泛化、常态化、长效化,最大限度地为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把握维权服务重点。积极推进实施《劳动合同法》,协助政府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广泛开展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劳务招聘等活动,做大做强小额借贷款扶持创业、家政服务工程、“金蓝领”培训等品牌工作,促进实现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切实维护职工劳动就业权利。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千方百计增加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推动政府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利。推动《社会保险法》、《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帮助解决住房、就医和子女教育等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社会保障权利。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推广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切实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促进农民工融入企业、融入社区、融入社会保障体系,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三)突出强化基层基础,提高工会建设科学化水平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加大企业工会组建力度,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工会建设,稳步推进县级以下(含县)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以“职工之家”建设为抓手,通过创新开展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员评家、会务公开、“三亮”(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工作亮作为)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大力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选优配强基层工会主席;大力推进工会主席协议管理,健全完善工会干部权益保障制度机制;深化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工会组建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水平。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坚持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全面提高群众工作、履职执行、组织动员、依法调处、开拓创新能力。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会风、文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坚持“四联一促”制度(联系1家基础相对薄弱基层工会、1家先进基层工会、10名一线职工、1户困难职工家庭,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建立服务基层、服务职工长效机制,以开展服务职工活动的实效赢得职工群众信赖。(荆州市总工会    刘政)